周傑倫勝訴 福建網紅餐廳侵權 賠22萬並登報道歉

2021年08月21日港台明星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1年08月21日訊】近日,台灣知名歌手周傑倫控告福建廈門一間網紅餐廳,侵犯其肖像權、姓名權勝訴,該餐廳須賠償22萬元並登報道歉。
周傑倫去年以侵犯其肖像權、姓名權為由,控告廈門的「J大俠中華料理」網紅餐廳。該餐廳店內裝修、菜品以及大眾點評官方賬號上有周傑倫肖像、姓名等相關元素,吸引眾多歌迷消費。
這家餐廳表示,通過加盟協議取得使用周傑倫肖像、姓名的權利,可使用至2018年4月10日。在獲悉取消授權後,餐廳已撤除與周傑倫有關的元素,只有4張照片為文字圖片,不對周傑倫構成侵權。
但周傑倫一方則表示,在2018年3月21日已明確取消給該餐廳肖像、姓名的授權,但該餐廳在2018年4月10日後仍繼續使用周傑倫肖像權、姓名,一直到2019年1月14日,已經構成侵權。
廈門海滄法院近日宣判該案的二審審理結果,駁回餐廳一方的上訴,維持原判。
法院認定該餐廳在2018年4月10日至2019年1月14日期間,使用周傑倫肖像權、姓名,已構成侵權。
法院判決:這家餐廳要在10天內刪除大眾點評官方賬號上有關周傑倫的肖像及姓名。
必須在《廈門日報》、餐廳門市,以及及大眾點評官方賬號上,分別刊登一則致歉聲明,持續時間為一星期。同時,餐廳要在10天內賠償周傑倫22萬元。
(記者羅婷婷綜合報導/責任編輯:文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