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21年08月30日訊】根據美國疾病控制和預防中心(CDC)的一項新政策,從2021年10月1日起,欲申請「合法永久居留權」或「綠卡」的個人,必須出示完全接種中共病毒(Covid-19)疫苗的證明。CDC已經把該疫苗列入申請者的接種清單。
據《國家法律評論》(National Law Review)報導,依照《移民和國籍法》(INA)第212(a)(1)(A)(ii)條規定,外國公民在被認定為美國永久居民之前,必須證明自己已接種可預防疾病的疫苗。但根據CDC的新指導意見,從10月開始,除了目前的疫苗接種要求外,外國公民還必須證明他們已經接種了Covid-19疫苗。
這項新的Covid-19疫苗接種規定將適用於在國外申請移民簽證、或在美國境內向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提交將身分調整為永久居民申請的外國公民。
美方承認的疫苗和接種證明
美國承認的Covid-19疫苗,即已獲得美國官方批准使用或被世界衛生組織(WHO)列為緊急使用的疫苗。申請人必須出示接種疫苗的文件,包括:官方發的疫苗接種紀錄、有醫生紀錄和接種疫苗有關的病歷或醫務人員開具的證明。
根據CDC的指導意見,受指定的民事外科醫生必須審查原始文件,確認申請人已完全接種Covid-19疫苗。如果體檢機構有疫苗庫存,執行體檢的指定外科醫生可以為未完全接種的申請人打疫苗。如果申請人在未接種疫苗的情況下參加體檢,其體檢時間可能會被推遲,依照規定,申請人必須在完成體檢前,完全接種疫苗。
豁免接種疫苗
CDC也在指導意見中列出了豁免資格,整理如下:1. 年齡太小不能接種疫苗的申請者。
2. 對疫苗有禁忌症的申請者。
3. 無法獲得美國或世衛組織批准的疫苗的申請人。
4. 申請人可以以宗教或道德信念為由,申請豁免接種疫苗。美國移民局將按個人情況衡量是否批准豁免,此項豁免申請不由民事外科醫生或CDC決定。
(記者陳北晨綜合報導/責任編輯:林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