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橫河觀點】美生態健康聯盟與武毒所合作細節爆光

2021年09月22日橫河觀點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1年09月22日訊】觀眾朋友們好,我是橫河,歡迎大家來到《橫河觀點》頻道,今天是9月21日,星期二,祝大家中秋快樂。
今天焦點:DRASTIC組織獲得生態健康聯盟(EcoHealth Alliance)基金申請文件,內有重磅信息,美專家要求武毒所(WIV)解釋早期病人樣本尼帕病毒序列;美最高法院1972年允許墮胎裁決會受挑戰嗎?
匿名吹哨人向DRASTC提供生態健康聯盟向美國國防基金申請文件,內有蝙蝠冠狀病毒功能獲得研究細節,美專家發現武毒所提供的早期武漢病人樣本基因序列有更危險的尼帕病毒,要求武毒所做出解釋;澳洲媒體披露美國政府掌握實驗室洩漏有力證據;美最高法院百年前疫苗裁決對今天影響。

生態健康聯盟申請美國防基金 爆功能獲得研究細節

DRASTIC獲得了一份生態健康聯盟向美國國防高級研究計劃局申請科研經費的報告,來源是匿名吹哨人,有已經完成和計劃完成的實驗設計, 這裡簡單介紹一下。
DRASTIC是全球民間的病毒溯源組織的名字(Decentralized Radical Autonomous Search Team Investigating COVID-19去中心激進獨立COVID19搜索團隊)
這是生態健康聯盟申請和武毒所合作的項目,參與的還有華東師大和武大。項目題目是「拆解」(Defuse),2018年,內容是由武毒所收集到的病毒創建嵌合蝙蝠冠狀病毒,用來感染人源化或蝙蝠化的小鼠;項目被拒絕了,但留下部分資助的空間,拒絕的部分理由是建議書錯誤的解釋了功能獲得研究(GOF)的指導。按照建議的內容,無疑這是GOF研究。
談到GOF,建議書有一段非常重要的內容,即在刺突蛋白引入人類特有的蛋白酶切點,雖然沒有明確什麼蛋白酶,但在前面曾經討論過Furin切點,即蛋白質的胺基酸序列上一段特定的排列,可以被一種特定的蛋白酶切開。
而我們知道中共病毒(CCP病毒)與這個家族的冠狀病毒最不同最獨特的就是有個Furin蛋白酶切點,可以把刺突蛋白的兩個亞單位S1和S2切開,增加感染力,而與CCP病毒類似的都沒有。有部分學者認為Furin位點可以自然產生。
不過,這裡是與CCP病毒最近的病毒都沒有,而建議書上還建議在基因改造中引入某種蛋白酶,而文中還多次討論Furin。
這個申請被拒絕後,同樣的申請被提交到美國國家衛生研究院(NIH)並被批准了,而且避開了P3監管。
還說明了:1)美國很多政府機構都知道;2)生態健康聯盟主席達薩克寫的,不僅是知道,還是他設計的,不是不知情為中共辯解,而是他就是其中一部分。
達薩克是生態健康聯盟主席,將美國國立衛生院基金轉包給武漢病毒所進行蝙蝠冠狀病毒實驗,並在科學界為中共辯護封殺不同觀點的主要人物。

澳洲天空新聞溯源調查,美情報總監談武毒所三個病人

Sky News週一播出調查紀錄片「What Really Happened in Wuhan」,其中一段對美國前情報總監John Ratcliffe的採訪,明確了WIV三名病人的情報是來自人員和信號及其他來源的情報,而且患病時間是10月,而不是以前以為的11月。
怪不得澳洲Daily Telegram有個獨家報導,說美國前情報首腦說美國政府有實驗室洩漏的有力證據,希望能向公眾公開。

美專家發現武漢早期病人樣本中有尼帕病毒

另一項進展是有四位美國專家,根據對WIV上傳的2019年12月的早期病人血樣基因序列分析,發現了尼帕病毒,發表在未經同行評審的預印網站上。
尼帕病毒是一種高危病毒,必須在P4實驗室處理,比冠狀病毒級別高,CDC將之定為生物恐怖試劑。
以前有報導WIV進行過與尼帕病毒有關的實驗。尼帕病毒和其它一些病毒序列都在這些病人身上監測到,以前的解釋是,同時感染多種病毒或檢測時實驗室污染,但這篇文章的研究發現,尼帕病毒是插入在人工載體裡,很可能是一個感染性克隆。
結論是,這是在組裝一個高度感染性的克隆,如果是檢測污染的話,那就是P4發生了洩漏事件。需要WIV交代清楚實驗的目的、過程和如何污染病人樣本的細節。這是合理的訴求。WIV有責任向全世界交代。
再談一下兩個美國最高法院可能的案例。

美最高法院會審查100年前的疫苗裁決嗎

對於疫苗強制接種,目前牽涉到多重問題,如聯邦行政令和州法律之間的關係,實驗性藥物的自願性,公共衛生和個人權利的關係,一種觀點認為,是時候最高法介入強制疫苗令了。
美國最高法最近的一次是1905年,從1905年到現在,科技發展到mRNA疫苗,但最高法院裁決沒有跟上。

回顧一下疫苗和強制接種的歷史

1813年美國國會通過《疫苗法案》。
Jacobson v. Massachusetts案:1902年,擔心天花蔓延,麻省劍橋衛生部門決定全體居民都必須接種或重新接種疫苗,違者罰款$5,當地一個來自瑞典的移民牧師Jacobson,因為小時候在瑞典接種天花疫苗有嚴重反應,認為他家族有遺傳性對天花疫苗不良反應而拒絕接種,被判罰$5,三年後到達最高法,裁決麻省強制接種沒有違反第十四修正案。(第一款「不得拒絕給予任何人以平等法律保護」)
不過,最高法的裁決支持政府的權力,也對權力有所限制,以後雙方都引用該裁決為己方辯護,裁決還說,一般敘述應該限制其應用,不致於導致不正義、壓迫或荒謬的後果。 「general terms should be so limited in their application as not to lead to injustice, oppression or absurd consequence」.
Jacobson得到反疫苗團體的支持,三年後催生了美國反疫苗組織,「我的身體我作主」,自然是最好的防衛機制,有意思的是,當時最強烈的反疫苗支持者是進步主義的一部分,後來才被保守派宗教團體接受。而Jacobson雖然是個牧師,其拒絕接種的理由卻不是宗教而是健康。
一度,疫苗被認為是非常有效的,這是因為最早的就是天花疫苗,而天花是一個非常罕見的特例:大分子DNA,無突變、超穩定,牛痘(後來是痘苗)疫苗形成的免疫對人天花有預防作用,但卻沒有副作用,而且終身免疫。

最高法院將聆聽德州心跳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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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橫河觀點》製作組
(責任編輯:劉明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