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20萬卻判行賄者輸官司 遼寧法官:我記反了

2021年10月18日時政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1年10月19日訊】中共被爆向來視法制如兒戲,政法官員也將法律當作牟利的工具,貪腐成風。最近遼寧一名經濟案件的上訴人舉報,二審法官收了他20元萬人民幣賄賂,卻維持原判,事後該法官對著中間人自抽耳光,稱自己「記反了」。
日前,有陸媒再次報導今年8月爆出的一樁舊案。當時遼寧海城興海住宅開發有限公司負責人賈某對媒體爆料稱,2019年,他認為鞍山中級法院對涉及他的一起建築工程糾紛案判決不公,將案件上訴至遼寧省高級法院,並托原葫蘆島中院退休法官邴某聯繫了二審主審法官張祥楹。
邴某隨後告訴賈某,已將他的上訴書和一審判決書交給張祥楹,張回應說「放心吧,一切OK。」
2019年11月21日,在張祥楹的示意下,賈某開車將20萬元人民幣送到遼寧高院北門,並看著邴某將錢搬運到張祥楹的車上,認為「事情肯定辦成了」。
不過,在送錢後第三天,賈某收到了「駁回上訴請求,維持原判」的二審判決書。判決書顯示下發日期為11月19日,即賈某送錢的前兩天。
陸媒公布的一段錄音顯示,事發後一個多月,邴某和張祥楹在遼寧高院附近見面,商討如何補救,以免出事。當時,張祥楹兩次自抽耳光,聲稱自己「記反了」。他說,只記得當時聽到邴某要求他「維持(原判)」。
張祥楹提出可以動用「最高檢」的關係,看能否將案子提起再審。還提出讓邴某把20萬取回,但被邴某拒絕。
邴某稱,張祥楹後來逼他將20萬收回。在同事勸說下,邴某最後接受了張祥楹退回的錢。
據陸媒報導,今年6月,賈某與邴某分別被有關部門找去核實情況。到了8月,張祥楹與邴某都已失去聯繫。
公開資料顯示,張祥楹2018年12月升任遼寧高院民二庭副庭長、審判員。從2018年12月至今年4月,張祥楹作為審判長或審判員作出的裁定至少有127份,其中不乏象賈某案這樣涉及標的數千萬人民幣的案件。
(責任編輯:景中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