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與「反送中」 5名香港中大學生被重判

2021年10月19日港澳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1年10月19日訊】2019年參與反送中運動的香港中文大學5名學生,19日被法院重判入獄4年9個月至4年11個月不等。
2019年香港反送中運動爆發後,當年11月11日香港市民發起「黎明行動」,當中包括「三罷」(罷工、罷課、罷市)。整日示威活動持續長達17小時。
港警進入香港中文大學抓人時,學生們拒絕警察進入,警察向學生發射催淚彈並拘捕上述5名中大學生,其後起訴他們暴動罪及違反《禁蒙面法》。
5名被告早前在法庭否認控罪,但經審訊後被裁定所有罪名成立,10月19日早,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各被判刑4年9個月至4年11個月不等。
據香港商業電台報導,5名被告分別是符凱晴、劉晉旭、高志斌、陳歷釋及許貽顓。
2019年2月13日,香港政府宣布修訂《逃犯條例》(送中條例),引發港人強烈反彈。
2019年6月9日,香港「民間人權陣線」發起了反對修訂《逃犯條例》(送中條例)大遊行。開啟了香港歷來規模最大、時間最長的反送中運動。
據統計,這兩年來,警方共拘捕10,260人,715人被定罪。
被捕者的控罪包括暴動罪、非法集結、傷人、襲擊造成身體傷害、普通襲擊、縱火、刑事毀壞、襲警、阻礙警務人員執行職務、藏有攻擊性武器等。
(記者劉明煥報導/責任編輯:文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