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21年11月13日訊】針對中國創新公司負責人向心、龔青夫婦被指認是中共特務,影響台灣大選。台灣檢方追查兩年,向澳洲調資料遭拒、向中共要資料已讀不回,共諜案部分以「事證不足」不起訴。學者(13日)認為,台灣需要制定類似美國、澳洲的「境外勢力影響透明法案」。
中國大陸籍的向心、龔青夫婦,被指認是中共特務,指認者是向澳洲投誠的中共特工「王立強」,揭露中共介入台灣大選、嚴重滲透香港。台灣追查向心兩年,涉及共諜、洗錢罪嫌,檢察單位11月就共諜案部分,以「事證不足」,做出不起訴處分,洗錢部分仍由法院審理。
台灣立法院外交國防委員會成員王定宇:「原因之一竟然是,台灣檢察官發文向中國索取資料,這種辦案手法簡直天真浪漫,在辦共諜案竟向中共索取資料,(中共)當然已讀不回,而(檢方)沒有拿到資料,就不起訴處分。」「應該要有(國安反滲透)專業法庭、專業的司法檢調人員。」
國會議員王定宇認為,已強化國安五法、制定反滲透法,還需要提升檢方、調查、司法人員的國安專業,考慮設置國安專門法庭。
研究中共資訊戰的法律學者沈伯洋觀察王立強案情,對香港滲透是重點,台灣在其中猶如「中間者」,一些金流節點可能是被共諜策反對象;台灣需要完成制定「境外勢力影響透明法」,類似美國、澳洲的外國代理人登記法案。
台北大學犯罪學研究所助理教授沈伯洋:「刑事起訴目前來講能使用的,只有國安五法,裡面最主要的是『從事間諜活動』。向心主要跟金流比較有關係,如果他沒實質參與間諜活動的話,根本沒法用我們原本法律規範,反滲透法在這也比較無能為力,因為大部分是我們原本已有的規範、擴大範圍、加重刑度,並沒有新增更多處罰事項。如果真的要處理這問題,除了一般講的洗錢防制法之外,最重要是調查單位要有個法源基礎,去調查金流進而做揭露,這就是為何,境外勢力影響透明法(的制定),我們覺得還是一樣重要,我們並不是要(以此法)做處罰,而是要做揭露其背後利益結構,讓大眾知道,這邊的人生產的訊息,可能是有問題的,因為他們畢竟接受了中國的銀流。」
媒體引述律師絲漢德指出,將來若有機會獲得「新事實、新證據」,能證明向心夫婦有具體犯罪行為,仍有重啟偵查的可能。
新唐人亞太電視胡宗翰、張東旭台灣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