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21年12月22日訊】中共紀監委,週二通報,山西省公安廳原國保總隊長 李柏,涉嫌受賄犯罪,正在接受調查。據明慧網報導,李柏對當地法輪功學員遭到的迫害負有責任。
李柏被中共官方指控,由他人支付其私人費用,接受宴請,違規收受禮金,利用職務之便,在企業經營、幹部晉升等方面為他人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移送檢察機關起訴。
李柏7月10日被查。官方通報稱,他主動投案自首。
現年63歲的李柏,長期在山西省公安系統任職,1998年,擔任陽泉市公安局副局長、交警支隊支隊長;2003年,任陽泉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2008年3月,任長治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2014年6月,升任山西省公安廳國保總隊總隊長,2018年12月,退休。
另據明慧網報導,「李柏在陽泉市公安局、長治市公安局及山西省公安廳國保總隊任職期間,對其管轄範圍內的法輪功學員遭受的迫害,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發出通告,追查李柏的相關責任。
新唐人電視紐約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