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22年01月07日訊】近日,貴州正廳級落馬官員宮曉農受賄案起訴書曝光,宮曉農涉嫌收受他人財物約382.87萬元(人民幣,下同),其中各類茅台酒達482瓶。
據陸媒報導,根據起訴書,宮曉農受賄所得財物中約半數來自納雍縣某醫院投資人胡某某,價值超過190萬元。其中,2005年至2011年,他利用職務便利,為胡某某在納雍縣設立民營醫院、匹配商業用地等提供幫助。
起訴書稱,2006年上半年,在宮曉農授意下,胡某某將自己投資興建的某商住樓4個商鋪和12套住房按建築成本交由盧某某售賣賺取差價,共獲利164萬餘元,宮曉農予以認可。
2006年初至2019年初,宮曉農還先後17次在納雍縣、畢節七星關區、貴陽金陽等地收受胡某某所送現金7萬元,以及飛天茅台酒108瓶、15年茅台酒12瓶,共計19萬餘元。
起訴書顯示,包括前述胡某某送的120瓶茅台酒在內,宮曉農共收受飛天茅台、年份茅台、生肖茅台等共計482瓶。
起訴書稱,2011年至2013年,宮曉農先後6次收受山西某公司納雍沙田煤礦負責人侯某某所送飛天茅台酒48瓶、15年茅台酒6瓶,折合10萬餘元。此外,宮曉農還曾向侯某某索取一輛價值81.87萬元的豐田越野車,該車一度交由宮的司機盧某某使用,後因害怕被相關部門查處又退還。
2012年至2018年初,宮曉農利用職務便利為畢節某公司實際控制人吉某某在畢節七星關區投資建設南山公園及配套項目提供幫助,並先後6次收受吉某某所送50年茅台酒8瓶、30年茅台酒6瓶、15年茅台酒12瓶、雞年生肖茅台酒12瓶,共計34萬餘元。
起訴書還顯示,宮曉農曾收受多位下屬的財物,為他們的職務調整提供幫助。
如2009年至2011年,宮曉農先後3次在納雍縣宿捨收受下屬郭某丙所送現金1.5萬元和飛天茅台酒36瓶,共計4萬餘元。
2007年初至2010年初,宮曉農先後4次在畢節七星關區收受下屬王某甲所送現金2萬元和飛天茅台酒30瓶,共計3.9萬餘元。
2006年至2011年,宮曉農先後6次在納雍縣、畢節七星關區收受下屬張某甲所送飛天茅台酒66瓶,共計3.78萬餘元。
公開資料顯示,宮曉農,1962年10月出生,遼寧大連人,曾任貴州省納雍縣縣長、縣委書記,畢節地區行署副專員,畢節市委常委、七星關區委書記,畢節市政協黨組書記、政協主席等職,2019年1月轉任貴州省有色金屬和核工業地質勘查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正廳長級)。
2019年5月,宮曉農因涉嫌受賄罪被採取留置措施,後留置期限延長3個月至2019年11月4日。
2019年10月,宮曉農被通報雙開。通報稱,宮曉農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違規攤派費用,違規向私營企業出借巨額資金,痴迷蘭花,玩物喪志。
2019年12月,宮曉農受賄案被提起公訴。
近幾年來,已有多名落馬官員與茅台酒「扯上關係」。
大陸媒體曾報導,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前董事王天普一頓飯喝掉8瓶茅台7瓶紅酒,消費4萬多元。
中共央視2020年1月播放的《國家監察》專集節目中,披露了茅台集團原董事長袁仁國受賄案細節,指其把茅台經營權作為搞政治攀附、撈政治資本的工具,為甘肅省委前書記王三運、貴州省前副省長王曉光等人辦理茅台酒經營權並增加配額指標;還大肆謀取私利,自2004年起,僅其妻子和兒女違規經營茅台酒就獲利2.3億元。
節目中還披露,王曉光家中藏有高達4000多瓶的茅台酒,為防止曝露,他把年份酒分批倒入自家馬桶,試圖消滅證據。而他的妻子看着他猛向馬桶倒酒,感嘆說「扔也扔不掉,喝也喝不了,送也送不完,倒也倒不盡,早知如此,何必當初啊!」
王曉光長期通過袁仁國等人偷賣茅台酒,並為家人和親屬獲取了4家茅台特許專賣經營權,7年獲利4000多萬元,他還把帳戶掛在親戚朋友名下,向企業「借款」入市買股,約定賺錢再還錢,交易額達4.9億元,淨利達1.6億元。
2019年4月,王曉光因犯受賄、貪污、內幕交易罪,被判刑20年。王三運以受賄罪獲刑12年。
中共官媒的專題片則介紹,中共國家菸草專賣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趙洪順十分愛好茅台酒。他曾借用下屬和私營企業主的三處住房,用來存放自己違紀違法所得的資產和物品,其中茅台酒就有2900多瓶。就在被留置的當天中午,趙洪順還接受了一名私營企業主的宴請,喝了一瓶50年的茅台酒。
2020年6月,趙洪順因受賄罪被判處無期徒刑。
(記者劉明煥報導/責任編輯:文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