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民企老闆10年冤獄翻案 500億資產僅獲賠43萬

2022年01月12日時政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2年01月12日訊】大陸民企老闆顧雛軍十幾年前曾是「格林柯爾系」創始人,資產達500億(人民幣,下同)。然而,一場調查讓他獲刑10年。16年後,其案最終被判定為冤案,卻僅獲賠43萬元。
近日,前民營企業家顧雛軍在微博上發出的一篇帖文在網絡上流傳開來,引起了越來越多網民的關注與熱議,再次將一樁16年前曾經轟動一時的冤案曝光在公眾面前。
顧雛軍的帖文題目是《他們到底羞辱了誰?》帖文稱,自己在2022年元月7日下午3時,收到了廣東省高級法院送達的「申請國家賠償的決定書」。在這份決定書中,法院承認顧雛軍16年被判刑的案件是冤案,而該案給當事人造成了近 500億元的損失,並對受害人及其家屬造成了重大傷害。但最終法院僅作出了賠償顧雛軍 28.7萬元的「人身自由賠償金」和14.3萬元的「精神損害撫慰金」。對於當事人提出的價值近500億元人民幣的5家上市公司的股權,以及8000多畝土地及廠房等,均不予賠償。
讓顧雛軍特別憤怒的是,法院竟然讓當事人自己去向當年公開搶奪他資產的那幾個地方政府去討要他主張的賠償。帖文寫道,「這完全喪失了法院秉持正義、給冤案當事人提供最後救濟的應有正義!」
大陸民企老闆10年冤獄翻案 500億資產僅獲賠43萬
(微博截圖)
帖文表示,自己已經沉冤16年之久,如果自己有能力向有關政府部門討回被公開搶奪的財產,還會等到16年後才獲得國家賠償嗎?帖文稱,「這份決定書看似羞辱了顧雛軍」,實際上是羞辱了中國所謂「平等保護產權的基本國策」。
那麼,16年前究竟發生了什麼,讓一個曾經風光無限的民營企業家身陷牢獄之災呢?
據公開的資訊,20多年前,顧雛軍因為掌握著獨有的「顧氏製冷」技術,創辦了「格林柯爾」公司,並通過資本運作收購了科龍和美菱等冰箱品牌,占據了中國冰箱市場半壁江山。
然而,正當顧雛軍意氣風發風光無限之際,香港某位經濟學家的一份演講稿卻指稱,科龍電器被格林柯爾收購的財務處理方式有問題,質疑國有資產被賤賣了。
同年12月,顧雛軍和他的格林柯爾公司即被廣東證監局立案偵查。2005年7月,顧雛軍被正式逮捕。
2008年1月,顧雛軍被佛山市中級法院以「虛報註冊資本罪」、「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以及「挪用資金罪」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10年。
在顧雛軍鋃鐺入獄後,格林柯爾系的5家上市公司也分崩離析。但顧雛軍一直不服判決,堅持主張自己無罪。
2012年,顧雛軍出獄後,立即頭頂「草民完全無罪」的帽子召開媒體見面會,再三為自己鳴冤叫屈,要求伸張正義。
大陸民企老闆10年冤獄翻案 500億資產僅獲賠43萬
(微博圖片)
經過多番波折和顧雛軍鍥而不捨的堅持申訴,最終最高法院第一巡迴法庭於2019年4月10日宣判,對顧雛軍原來被指控的「虛報註冊資本」和「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的罪名予以撤銷,僅以「挪用資金罪」改判有期徒刑5年。
2021年1月,廣東省高級法院受理了顧雛軍提出的國家賠償申請,並於2022年1月7日作出了國家賠償決定。主要內容是:
其一,顧雛軍可獲得人身自由賠償金28.7萬元。因顧雛軍的監禁期限超出再審判決確定的刑期771天,按照373.1元/天的標準計算,賠償顧雛軍人身自由賠償金287660.1元。
其二,給予受害人精神損害撫慰金14.3萬元。
其三, 返還顧雛軍的罰金8萬元及利息。
顧雛軍認為,這樣的賠償並不能彰顯法律的公正性。他提出的賠償要求,涉及上市公司股權、土地及建築、在北京銀行的股權、兩處北京房產以及精神撫慰金等,價值的超過百億。
然而,法院認為,顧雛軍提出的這些財產請求「缺乏事實依據」,決定不予支持。
於是,顧雛軍憤而發帖,質問:「這樣的結果羞辱了誰?」
(記者黎明綜合報導/責任編輯:祝馨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