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22年01月19日訊】現旅居加拿大的王金菊來自山東,年過70,說話爽快有力。她在加拿大的這十多年裡一直是「全球退黨服務中心」的義工,幫助不計其數的中國人「三退」(退出中共黨、團、隊組織)。
年輕時王金菊被選入軍區和總後勤部隊籃球隊,拚搏十幾年,獲獎無數,後升任教練。再後來她不幸癱瘓在床,1996年修煉法輪功後,僅一週她就站起來了。2005年她來到了加拿大。
本文講述她在加拿尼亞加拉大瀑布講真相的一些難忘經歷。
王金菊和同伴們常說:要是在尼亞加拉大瀑布能掛上「法輪大法好」的橫幅該多好啊。可是景點有規定,不准掛橫幅,不准穿統一的服裝,不准拿統一的傳單。每天都有警察在景點嚴格監控。
金菊對記者說,實在太難了,在景點講真相的團隊裡老年人居多,他們沒有車,不會英語,一切得從零開始……
尼亞加拉瀑布是世界上最大的跨國瀑布,由三個瀑布組成,在加拿大安大略省內可以看到瀑布的全貌。尼亞加拉瀑布以磅礴壯觀的氣勢和秀美怡人的景色聞名於世,每年吸引約兩千萬遊客。瀑布離多倫多約有兩小時的車程。
尼亞加拉大瀑布。(pixabay)
就在金菊一籌莫展的時候,她連續做了四個清晰的夢,似乎在點化她什麼。
其中,在一個夢中,有一座山被切開了,切面光滑如鏡,變成了刨冰。金菊他們無法從刨冰上爬上山。有同伴說,繞到另一面去爬。他們照做了,結果爬上了山頂,頭上出現湛藍的天空,美妙無比。
同伴們說,這些夢都似乎在告訴他們,路很難走,但都能走過來。
金菊他們下定決心在大瀑布開創環境,向遊客們講述法輪功真相。
峰迴路轉
他們到了大瀑布景點,嘗試打出「法輪大法好」的橫幅,警察說不行;再改用「真善忍好」的橫幅,不行;只教煉功動作,也不行;那就擺一個大蓮花吧,同意了,但是上面不准寫字。同伴們給警察講真相,有的流著淚講中國大陸法輪功學員遭受的迫害。金菊講妹妹的遭遇。妹妹上天安門兩次被抓,後被非法勞教兩年,期間遭受藥物迫害,出現生命危險,最終不幸離世。
同伴中有書法家,同伴給警察看他的書法作品「真、善、忍」。
漸漸地,警察感受到這群人的善良、祥和。當他們再打出橫幅時,警察默認了。
冰山終於融化了。
一波又起
金菊說,之後並不是一帆風順的。有一次,換了一位新來的執行警察,他不知原委,一看見金菊他們擺展板,就把六個真相展板全部沒收並拉走,還說要罰款。那天金菊和同伴們的心情十分低落,又面臨一次嚴峻的考驗。
第二天,金菊和幾位懂英語的同伴們一起去找那個警察。警察告訴他們,要想得到批准,是不可能的,因為沒有先例。
學員們給警察看他們在真相點上拍攝並製作的視頻《尼亞加拉瀑布真相點》(見文末視頻),它紀錄了他們講真相的祥和情景和遊人們的積極反饋。這個視頻放在社交媒體上,當時點擊量已突破六百萬。
警察看著看著,被感動了。他主動把沒收的六塊展板搬到學員們的車子上,並和他們合影留念。
一場疾風驟雨消停了。
建立真相點
2018年8月25日,金菊和同伴們在尼亞加拉大瀑布景點正式建立了真相點。他們在草坪上伴隨著優美舒緩的音樂煉功,遊客們駐足觀看,有的學煉,有的說受神的啟示來到他們身邊。警察們時常在一邊興致勃勃地看著他們煉功。
學員們心靈手巧地疊紙蓮花,贈送給遊客。卡片上寫著「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他們擺出真相展板,將「法輪大法好」橫幅高高掛起。
金菊說,大批遊客來真相點學煉法輪功,他們感受到強大的能量場,學功後身體輕鬆、心情愉悅。一位物業公司的高管說:「我學煉了法輪功後,心情非常輕鬆舒暢,彷彿身體裡卸下了一棟大樓。」
警察們被法輪功學員的善行所感動,他們中有人開始閱讀英文《轉法輪》。
法輪功學員輔導遊客們煉功。(明慧網)
遊客們學煉法輪功。(明慧網)
警察的理解和善意的微笑。(視頻截圖)
升旗
5月13日是世界法輪大法日,2021年的這一天,是法輪功洪傳於世29周年、第22屆世界法輪大法日。加拿大有十多個城、鎮政府以升旗或地標建築亮彩燈這種特殊的方式,來慶祝法輪大法日。5月7日上午11點,世界法輪大法日的旗子在尼亞加拉瀑布市政廳前升起,成為當年加拿大首個慶祝法輪大法日升旗的城鎮。
尼亞加拉瀑布市長吉姆‧迪奧達蒂(Jim Diodati)親自發海報祝賀。
金菊和同伴們也參加了升旗儀式。
世界法輪大法日旗子。(明慧網)
世界法輪大法日旗子(左一)在尼日加拉市政廳前升起,與加拿大國旗和安省省旗並立。(明慧網)
金菊對記者說,自大瀑布真相點建立後,中共特務經常來鬧事。肇事者一遍遍報警,故意讓警察出警。有的給學員們拍照、錄像,有的在他們周圍製造噪音等等。
她說:「中共特務那麼干擾、破壞我們,但是我們得到了尼亞加拉瀑布當地政府的理解、認可和支持。」
金菊還告訴記者,幾年來,尼亞加拉市的民眾從不知道法輪功,到認識和了解法輪功;至今已有上萬名遊客來真相點學功,上萬朵帶著「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字樣的小蓮花及幾十萬份真相資料由遊客帶向世界各地。
以下是視頻《尼亞加拉瀑布真相點》
(完)
(轉自大紀元/責任編輯:李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