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後,如果你穿著日本和服在中國大街上行走可得小心了,不定被哪位警察看見了就給你定個尋釁滋事的罪名,抓到派出所去了!
別以為我這是在危言聳聽,這樣的鬧劇已經上演過了。
幾天前的8月10日,一名年輕女子身穿和服在蘇州淮海街拍攝照片,就被警察以「涉嫌尋釁滋事」的罪名給抓走了。
現場視頻顯示,警察不聽女子及其同伴的解釋,並十分激動地說:「如果你穿漢服,我絕對不會這麼說,但是你穿和服。作為一個中國人來說,你是一個中國人,你是中國人嗎?」
女子問警察:「我想請問你可以這樣對我大聲吼叫嗎?」
警察回覆:「可以」,並警告女子及其同伴如果不配合將被以「涉嫌尋釁滋事」抓走。女子質問:「就穿一個衣服就尋釁了?」
隨後,警察將女子帶走。
這起事件迅速在中文互聯網上發酵,新浪微博上相關話題 #穿和服被抓# 達到了1904萬閱讀量。
許多憤怒的網友都在質疑:穿和服在街上拍照怎麼就尋釁滋事了?是該質疑。
試問,中國哪條白紙黑字的法律條文或公共條例規定穿和服走在街上是不被允許的?遑論尋釁滋事。既然沒有任何一條禁止,女孩穿任何不觸犯法律法規的服裝走在路上與你何干?
我實在難以想像,當事警察竟然如此訓誡一個合法守法公民——「你穿漢服我一定不管你,你穿和服是什麼意思?」怎麼,規矩是你個人立的?那漢服和和服之間還存在的無數灰階應該如何理解?如果我穿著漢服與和服的混搭,或者我只是穿著漢服上面印刷和式紋樣圖形譬如櫻花或浪花的話,這算是漢服還是和服?你怎麼判斷?你給我明確guideline清單麼?還是說我作為女孩子以後出門前應該先加你這個警察的微信和你確認好今天的衣服可不可以之後出門才算是合法公民?
要我說,尋釁滋事這頂帽子再怎麼著也戴不到穿和服女孩的頭上。但在這起事件中,確實有人尋釁滋事了,不是別人,恰恰是非法干涉他人穿衣自由,以「涉嫌尋釁滋事」為名將穿和服女孩抓走的那位警察。
有位網友說,女孩問你到底以什麼名義逮捕我的時候,警察脫口而出四個字:尋釁滋事。這是什麼?這是毫無執法邊界意識甚至喪失了正常現代社會人基本常識的濫用職權,到了肆無忌憚的地步。尋釁滋事這個罪名在這條視頻裡恐怕比羅翔法律課還要經典、還要淋漓盡致地展現了其天然缺陷,那就是極其容易淪為什麼都能隨意百搭的口袋罪這一現實。一個360度顯微環視也找不到任何問題的女孩、在小心翼翼低聲下氣質疑對方執法、表達了自己應有權利之後竟然不由分說被砸一句尋釁滋事後帶走、造成服裝毀壞、個人物品沒收、自由時間與空間、生活節奏和體驗、個人尊嚴與名聲遭受嚴重影響。基於這一事實、蘇州這位警察的這次行為本身無論是按照現行法律還是中國文化倫理還是一般社會常識,都已經構成了不折不扣的尋釁滋事。
這位網友說的很在理,我完全同意他的意見。但我還想補充一句,在中國,尋釁滋事的警察可以說遍地都是,絕不止抓穿和服女子的這位。而他們之所以敢動輒以「涉嫌尋釁滋事」的名義欺壓百姓,尋釁滋事,就是因為有中共在為他們撐腰。尋釁滋事的不僅是這些無法無天的警察,更是指使縱容他們的中共!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作者提供/責任編輯:劉明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