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7月20日,中共獨裁者江澤民,為一己之私,動用全部國家機器,發動對法輪功的迫害。
由於江當時是中共黨政軍最高領導人,在海外,一些趨炎附勢之輩,為逐私利,也積極追隨江迫害法輪功。
法輪功的核心理念是「真、善、忍」。「真、善、忍」是普世價值。無論過去、現在,還是將來,也無論在中國,還是在法國,還是在世界其它地方,按「真、善、忍」做好人,都沒有錯。
江澤民利用中共迫害「真、善、忍」的信仰者,是逆天理、背人心、害人害己害子孫之舉。
善惡有報是天理。這裡,談四個在海外追隨江澤民迫害法輪功遭惡報的案例。
一、吳建民遭遇離奇車禍死亡
2016年6月18日清晨4點17分,原中共駐法國大使吳建民,應邀去武漢大學演講時,在從武漢天河機場到武漢大學的路上,遭遇離奇車禍身亡。據大陸媒體介紹,當時,吳建民搭乘的是武漢大學派出的一輛別克商務車。從司機角度說,安全行車的全部條件,他都具備了:
(1)司機只有30歲,年輕,精力旺盛,反應靈敏;(2)走自家門口的路,對回家路況極熟悉;(3)開自己的車,車技熟練;(4)才開半小時左右,不屬於疲勞駕駛;(5)路上車輛極少;(6)路上光線很好;(7)沒風沙、雨、雪、路滑干擾;(8)道路筆直、平坦、寬闊;(9)車是磨合過的新車,屬於上檔次商用車;(10)司機知道車上坐著一位,需要他一路謹慎駕駛的人物,高於武大校長級別,要格外小心;(11)碰撞處是僅5米寬的伸縮管路障(就是水泥隔離頭引導段。1秒錯過,就沒正面衝撞力的機會了);(12)他是武大嚴格挑選的職業司機;(13)還有4分鐘就到家了。
偏偏就在最後4分鐘的路程裡,司機以把牢方向盤,對準伸縮管路障,猛踩油門到100公裡/小時速度的方式,衝撞那短短的5米伸縮鐵欄杆,從而衝到堅硬的正面水泥隔離頭,導致坐在最安全的中間位置的吳建民身亡。
吳建民是中共資深外交官,當過毛澤東、周恩來等的法語翻譯,中共駐聯合國外交官,中共外交部新聞發言人,中共駐法國大使,外交學院院長等。
吳建民與江澤民關係密切。他曾講:「我和江主席接觸很多,有時候他還專門找我去他家裡談話。」1993年,吳隨江到西雅圖出席APEC峰會;1994年,隨江出訪法國;1998年,被江任命為駐法國大使。1999年、2000年,費心安排江與法國總統希拉克互到對方的家鄉訪問。
1999年7月20日,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之後,吳建民是在海外積極追隨江迫害法輪功的代表人物之一。
據「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2004年2月18日發表的調查報告,吳建民任中共駐法國大使5年,其中4年(1999—2003)曾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
1999年10月25日,江澤民出訪法國前夕,接受《費加羅報》記者書面採訪時,第一次公開誣衊「法輪功是×教」。這次採訪就是吳建民安排的。
吳建民還經常以大使和使館名義,替江在法國華人社團中攻擊、誣衊、詆毀法輪功,並使用各種特務手段,騷擾、破壞當地法輪功學員正常合法的活動。
1999年11月21日,吳建民組織法國華僑華人和留法學者代表在中共駐法使館舉行座談會。吳建民向六十多人發表演講,誣衊法輪功。
2001年2月17日,吳建民再次組織旅法華人華僑和留學生代表在巴黎舉行座談會。吳建民在會上發言誣衊法輪功,利用中共製造的「天安門自焚偽案」,煽動對法輪功的仇恨。
2001年3月24日,吳建民以中共駐法國大使身分,主持由「中共反X教協會」代表團在法國舉行的報告會,污衊法輪功。
2002年8月4日,由「中共反X教協會」和中共駐法國大使館在巴黎聯合舉辦圖片展,展覽上百幅誣衊法輪功的圖片。
2016年6月18日,吳建民突然遭遇車禍身亡,看似偶然,實則有必然性。
《周易》說:「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
吳建民突遭離奇車禍死亡,與他「積不善」大有關聯。
吳建民在法國積極追隨江迫害法輪功,誹謗法輪功,煽動仇恨法輪功,毒害法國華人華僑和留學人員,就是「積大不善」之舉。
二、潘新春被加拿大法院判決有罪
2004年2月3日,加拿大安大略省高等法院宣判:中共駐多倫多領事館副總領事潘新春,以製造仇恨的惡毒語言,誣衊加拿大公民契普卡修煉的法輪功是「罪惡的X教」,判潘新春犯誹謗罪成立。在民事訴訟中,法院判決潘新春需付給契普卡所要求的1000加元,並需繳付訴訟費10000加元。
這件事的起因是,2003年5月1日,中共駐加拿大多倫多副總領事潘新春在《多倫多星報》發表文章,惡毒攻擊加拿大法輪功學員契普卡。同年8月,契普卡以誹謗罪將潘新春告上法庭。
潘新春被告上法庭後,中共很是著急,暗中向加拿大施壓,要求加拿大干預此案並且阻止此案的審理。
但遭加拿大斷然拒絕。加拿大外交部發言人表示,此案由法庭審理,加拿大外交部不干預此案。根據《維也納國際公約》中關於領事人員的第55條,所有領事人員「必須遵守所在國的法律和規定」,不能「干涉所在國的內政」。潘新春作為一名領事,豁免權是有限的,潘新春的上述行為在加拿大不享有外交豁免權。
從被告上法庭的那一刻起,潘新春一直不敢為自己的言論和行為負責,不敢上法庭面對原告,不敢為自己辯護,最後,灰頭土臉地悄悄溜走。
這是世界上第一個以法輪功學員的名義,起訴一個中共外交官在海外迫害法輪功的案例,也是第一個中共外交官由於散播對法輪功的仇恨被法庭判決有罪的案例。
三、美國僑領黃克鏘突然病亡
1999年7.20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之後,美國親中共的僑領、「美國華裔公民反x教協會主席」黃克鏘,曾積極追隨江澤民,以惡毒的語言,攻擊法輪功。2000年12月19日,紐約一些親共僑領在曼哈頓舉行「揭批」法輪功會議,中共駐紐約總領事張宏喜出席並講話,黃克鏘在會上積極附和,稱各國要聯手打擊法輪功。
2001年2月11日,紐約華人社團聯合總會在曼哈頓舉行「揭批」法輪功座談會。中共前駐美大使朱啟楨、李道豫,前駐加拿大大使張文朴,中共駐紐約總領事張宏喜等出席。黃克鏘再次發言,詆毀法輪功。
2001年2月19日,針對46位美國眾議員提名法輪功創始人李洪志先生為諾貝爾和平獎候選人,中共央視特別發表黃克鏘批判法輪功的文章。
2008年5月23日,大紀元發表「追查國際」對中共駐紐約總領事彭克玉的一個電話訪問錄音。錄音中,彭克玉承認,正是他在幕後策劃、操縱、煽動紐約一些華人暴力圍攻法輪功學員。這個錄音發表後,中共沒說什麼,黃克鏘卻主動跳出來,在香港《大公報》發表文章,否認錄音的真實性。
黃克鏘積極追隨江澤民,在海內外造謠、誣衊法輪功,在中共那裡,可能撈到不少個人好處。
但是,一再作惡,一再造孽,到頭來,是要拿命來換的。
2019年9月,黃克鏘前因心臟病做了搭橋手術,之後,轉入紐約布碌侖的一家康復護理中心繼續治療,但在11月10日上午,黃克鏘病情突然惡化,不治身亡,歿年65歲。
四、周慶峻被判有罪及病亡
2015年4月,台灣最高法院判決:「愛國同心會」會長周慶峻必須向台灣法輪大法學會及前理事長張清溪公開道歉、賠償新台幣20萬元(約6449美金),並移除網頁上誹謗法輪功的文字;該三項民事賠償得強制執行。周慶峻之財產已遭拍賣,台北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發出公函,命原告代被告周慶峻履行登報啟事。2015年4月25日,周慶峻向台灣法輪大法學會及張清溪的道歉啟事分別以四分之一版面,顯著刊登於台灣《中國時報》及《聯合報》兩大報刊的A7版。
據大紀元報導,從2009年3月起,在台北101大樓旁,來往行人每天都可以看到法輪功學員拉起橫幅,豎起展板,向大陸遊客,講述法輪功真相。
受訪的法輪功學員說,他們這樣做,不只為了在中國遭受迫害的法輪功學員,同時也希望,中國人能夠認清中共暴力謊言的本質,從良心上真正地覺醒。
但從2010年4月起,周慶峻時常率眾前往台北101大樓廣場騷擾法輪功成員,並在網上誣衊法輪功。
周慶峻等人的違法行為,被台灣法輪大法學會理事長張清溪告上法庭。
周慶峻本名周慶鑽,出生於廣東海豐縣一個地主家庭,因受中共迫害,偷渡到香港,參加各種反共活動。後與一台灣女子結婚,定居台灣,入籍中華民國。但是,到台灣後,周慶峻因利益驅使,搖身一變成「親共人士」,在台灣做了很多壞事。
2021年6月16日,周慶峻因感染「中共病毒」,缺氧昏迷,經搶救無效,不治病亡。
結語
中共之所以歷23年以舉國之力迫害法輪功卻打不倒法輪功,最關鍵原因在於,法輪功不是一般的氣功,而是佛法。自古以來,迫害佛法修煉者罪大無邊。
積極追隨江澤民迫害佛法者,可以說,幹了一件最大的壞事,作惡豈能沒有惡報?
(轉自大紀元/責任編輯:王馨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