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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在大陸的末任最高檢察長、著名法學家楊兆龍,曾經冒著巨大風險,救了一萬多名中共黨員的命。但是,中共當政後恩將仇報,把楊兆龍整得家破人亡。今天,我們就來說說這件事。
法學牛人
可能現在,很多人都不知道楊兆龍是誰了。他絕對是一位「大牛」,1948年,被荷蘭海牙國際法學院評為全球最傑出的50位法學家之一。
楊兆龍畢業於燕京大學和東吳大學;24歲成為上海持志大學教授;25歲被聘為東吳大學法學院和上海法政大學教授。1934年,30歲的他被美國哈佛大學法學院破格錄取為博士研究生,次年獲法學博士學位,之後到德國柏林大學法學院做博士後研究。
世界兩大法律體系——英美法系和大陸法系,楊兆龍都有精深的造詣。他還通曉英、法、德、意、西、俄、捷、波8種外語,是《聯合國憲章》的中文翻譯者。
1936年回國後,楊兆龍先後在中央大學、浙江大學、東吳大學、朝陽法學院、西北聯大、復旦大學任教授,也曾當選中國比較法學會會長、刑法學會會長、國際刑法學會副會長等。
他參與起草的法律包括《中華民國憲法》《軍事徵用法》《國家總動員法》《戰爭罪犯審判條例》等。
1945年4月,他受聘擔任中華民國司法部刑事司司長,著手戰爭罪犯審判及漢奸懲治等相關準備工作,並在隨後組建「戰犯罪證調查室」,領導七百多人,搜集日軍侵華罪證三十多萬件,對審判日本戰犯起了重要作用。
致命決定:留下
1948年底至1949年初,國民政府在內戰中節節敗退,中共眼看要奪取政權。這時,擺在楊兆龍面前的選擇有五個:第一,去台灣,國民黨已經派人給他們夫婦送來兩張赴台機票;第二個,去美國,哈佛大學法學院院長龐德多次請他到哈佛任教;第三,去加拿大,他已收到加拿大某大學的聘書,邀請他擔任終身教授;第四個選擇,去荷蘭,荷蘭海牙國際法學院也給他寄去聘書;最後一條路,留在共產黨統治下的中國大陸。當時,中共南京地下黨派幹部與楊兆龍面談,極力勸他留下來。中共給了很多承諾,說將來決不會虧待他,像他這樣的法律專家,在新中國一定大有可為,保證他享有不低於現在的社會地位等等。
結果,楊兆龍真答應留下來了。
一個原因是,妻子沙溯因也勸他留下來;又或許,中共的虛假承諾太具誘惑力;也可能,楊兆龍認為只要幫過中共大忙,留下來最起碼不會有身家性命之憂。
他幫過什麼大忙呢?
上萬中共黨員的「救命恩人」
1948年底,中共為營救被關押在監獄的黨員,通過地下黨員沙軼因,請她的姐夫、時任中華民國司法行政部刑事司司長楊兆龍幫忙。據沙軼因回憶,當時,楊兆龍思想鬥爭很激烈。他說:「做這件事,是很危險的,以後共產黨究竟對我怎樣?這是關係後半生的大事,不可不慎重考慮。」
沙軼因一再勸說他打消顧慮,並安排中共地下黨的幹部白沙跟他面談。白沙跟他談了一晚上,代表中共南京市委對他作了各種承諾。最後,楊兆龍答應幫忙。
不久,楊兆龍出任最高檢察署檢察長。他先做通了司法部長張知本的工作,由張知本在行政院會議上提出動議,行政院通過「釋放政治犯」的決議。之後,張知本委託楊兆龍前往廣州,請代總統李宗仁簽字。李簽字後,張知本立即訓令最高檢察署草擬具體落實的詳細辦法,通令全國司法機關釋放政治犯。
據江蘇、浙江、安徽等十幾個省司法部門報告的數字,估計全國釋放一萬多名中共黨員。
1949年中共軍隊占領南京後,原中共南京市委書記陳修良親自到楊家拜訪,對楊兆龍幫助釋放政治犯致謝,一再稱楊是「救命恩人」。
三大「罪名」與「極右派」
中共建政後,楊兆龍擔任了東吳大學法學院院長。不過,他很快就不是了。據《楊兆龍的功與「罪」》一文,1952年,中國的大學按蘇聯模式進行院系調整,包括東吳大學法學院在內的許多大學,法學院被撤銷,法學教授被冷落,要麼被安排到圖書館做雜務,要麽賦閒在家。楊兆龍賦閒在家一年後,1953年被分配到復旦大學,不是教法學,而是教俄語。
1955年3月,中共發動肅清反革命運動,楊兆龍成為復旦大學打擊的重點對象之一,被扣上三個罪名:殺害烈士、破壞土改、有特務嫌疑。
這些都是莫須有的東西,其中最諷刺的,是「特務嫌疑」。之前,中共好說歹說把楊兆龍留在大陸,到了「肅反」,辦案人員卻說:你曾是國民黨高官,為什麼沒逃去台灣?為什麼留在大陸?就憑這一點,你就很可能是「潛伏的國民黨特務」。
楊兆龍因此多次遭到批判,直到「肅反」後期,所謂專案組才說,經過調查發現,三項罪名不成立。
楊兆龍算逃過了一劫,但是,這只是他噩運的序曲。
1957年4月,中共號召黨外高級知識分子「幫黨整風」。楊兆龍從一個法學家的角度講了一些真話。
比如,他發文批評中共1952年司法改革時,將大批非黨員的司法工作者(尤其是審判人員)調出司法機關,分配到火葬場等工作,同時把大批從農村和部隊進城的文化低、無法律知識的人調進司法部門,充當擁有生殺予奪權力的審判員。幾個私立大學的法學院全部被取消,北京大學、南京大學的法律系,被合併到新成立的政法學院,這些做法損害了中國的法學教育。
楊兆龍沒想到的是,中共鼓勵黨外人士「幫黨整風」,是為了所謂的「引蛇出洞」。像他這樣的「蛇」都出「洞」後,「幫黨整風」一轉眼成了「反右運動」。
他說的那些話,全都成了「反黨反社會主義言論」,他被劃成「極右派」,受到行政停職、降薪處分,月薪從300元降到35元。他還被趕出原來的住所,強制勞動一年多,直到累得吐血,送進醫院。
他的女兒、長子和次子,不同意父親被亂扣罪名、錯劃成「右派」。結果,中共乾脆一不做二不休,把他們也全劃成「右派」。
公安的圈套
「反右」運動過後,安全部門在楊家安裝了竊聽器,連楊家保姆也是公安局派來的。公安局甚至設圈套,布置特務誘取罪證,以便伺機逮捕楊兆龍。有一個姓張的特務,經常藉故找楊兆龍說話,假裝同情他,說他這樣的人才在大陸遭受這般委屈,令人惋惜,並一再鼓動他逃離大陸。張某說,他有朋友在廣州的漁船上,可以幫他偷渡到香港。
楊兆龍拒絕了,但他不知道張某是特務,最終中了圈套。這是怎麼回事呢?
復旦大學法律系一個女學生被打成「右派」,她不想就此斷了學業,就向楊兆龍求助。楊兆龍覺得她可以去香港繼續上學,就把張某介紹給她。張某答應幫忙,但索要2000元費用。這個女學生家裡窮,拿不出這麼多錢。張某就讓女學生打張借條,由楊兆龍擔保,在借條上簽名。
後來,張某私下對這個女學生說:「你可以投奔台灣的國民黨。」女學生一聽覺得不對勁,就改變主意,不走了。當她到火車站退票時,被特務抓捕,後被判刑9年。
楊兆龍呢,因為在那張借條上簽了名,留下了「罪證」。1963年9月23日,上海市公安局的七八個便衣特務闖進楊家,把楊兆龍和他的次子楊定亞,以「現行反革命」「投敵」的罪名抓捕。
為什麼連兒子都一起抓?他兒子在上海交大讀書時被打成右派,下放勞改,因十二指腸潰瘍大出血被送進醫院搶救,之後又被責令去新疆勞動。當時,楊家還不知道張某是個特務,他們擔心兒子赴新疆小命難保,所以同意兒子與張某聯繫,通過他的關係去香港轉美國繼續上學。
結果,這又是「罪證」。楊家父子雙雙被捕,兒子被判刑10年,楊兆龍被關押8年後,被判無期徒刑。
誰害了他?
1972年,美國總統尼克松首次訪華,尼克松的法律顧問向中共總理周恩來當面詢問楊兆龍的情況。1975年,中共決定對被關押的「國民黨縣團級人員」實行特赦,楊兆龍才重獲自由。
當時,他已經被關12年,是個71歲的老人了。他拖著傷痕累累的身心出獄,卻發現自己無家可歸,只能到浙江海寧,在女兒楊黎明家暫住。
楊兆龍一再向女兒追問她母親沙溯因的情況,女兒實在瞞不過去了,只好說母親1965年受到降職、降薪處分,1966年「患腦溢血死亡」。實際上,沙溯因是不堪紅衛兵的百般凌辱,上吊身亡的。
沙溯因曾對女兒說,如果我見不到你父親,你要告訴他,「是我害了他」。楊黎明知道,母親是在悔恨,悔恨當年不該輕信共產黨的花言巧語,勸丈夫留在中國大陸。
好的,今天的節目就到這了,謝謝您的收看,我們下期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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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真相》節目組製作
(責任編輯:李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