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真相】中共關於法輪功的五大謊言

觀眾朋友,大家好,歡迎收看《百年真相》。
5月13日,是「世界法輪大法日」。每年進入5月,許多國家的法輪功學員都會舉辦盛大的遊行活動。旋轉的巨型法輪圖形、氣勢如虹的天國樂團、喜慶的腰鼓隊和舞龍隊、手握橫幅笑盈盈走來的法輪功學員……這樣喜慶的畫面,吸引行人觀看拍照,不少人揮手歡呼,向遊行隊伍致意。
不過,媒體之前拍到:許多剛剛從中國出來的遊客和新移民,幾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們驚訝地說:這是法輪功?和國內宣傳的完全不同啊,在國內完全看不到這些景象,太震撼了。
二十多年來,中共動用整部國家宣傳機器,給中國人虛構了一個假的「法輪功」形象。真相是什麼?很多人不知道。
本期節目,我們就來說說中共關於法輪功的五大謊言。這是前中共政治局常委、中紀委書記尉健行的撰稿人王友群博士揭露的。作為一名前中紀委監察部官員,同時又是一名法輪功修煉者,王博士從他的角度擺事實,講道理,對於尋找真相的朋友,應該有所幫助。
關於4.

25事件的謊言

1999年4月25日,發生了上萬名法輪功學員到中南海和平上訪事件。
這是中共建政74年來最和平、最理性、最祥和的一次民意表達。但是,中共卻聲稱,法輪功學員「圍攻中南海」。
王友群博士談到,他了解的客觀事實是:法輪功學員既沒有「圍」,也沒有「攻」中南海。
那一天,雖然上訪人數有一萬多人,但是在現場警察的引導下,法輪功學員分別站在中南海北門外和西門外的道路兩旁,秩序井然,沒有標語,沒有口號,沒有演講,沒有傳單,沒有任何過激言行。
王博士認為,4.25事件發生的真正原因是:
作為當時的中共黨政軍最高領導人,江澤民擁有一切便利條件,及時了解和妥善處理法輪功問題。但是,直到4.25事件發生時,江澤民本人從來沒有對法輪功問題做全面、深入、細緻的調查研究,也從來沒有責成中央書記處、政治局、政治局常委會對法輪功問題做全面、深入、細緻的調查研究。
從1996年至1999年,法輪功學員曾接連不斷給江澤民寄信,反映法輪功問題。這些問題包括:新聞出版署禁止出版法輪功的書籍;從公安部到新聞界到宗教界到氣功界,一些別有用心的人,為了升官或其它目的,攻擊詆毀法輪功,干擾法輪功學員正常地學法煉功;遼寧省朝陽市公安局甚至下發文件「取締法輪功」等。
但是,寄給江澤民的所有信件,全都石沉大海,沒有得到江的任何回應。
1999年4月24日,天津發生警察毆打、非法抓捕四十多名法輪功學員的惡性事件。
一些天津法輪功學員去市政府請求放人,市政府的人說,公安部已介入了,他們做不了主,並說「你們去北京吧,去北京才能解決問題」。
在給江澤民寄信反映問題無效的情況下,為了營救天津被非法抓捕的法輪功學員,為了法輪功的著作能夠在中國公開出版,為了爭取一個合法的修煉環境,1999年4月25日,法輪功學員不得不到北京中南海上訪。
法輪功學員到中南海上訪,還有一個原因是,國務院辦公廳信訪局設在中南海內。
當晚9點左右,得知天津法輪功學員已全部獲釋後,上萬名法輪功學員非常有序地撤離。
談到4.25事件發生的責任,中共認為,都是法輪功的錯。
但王友群博士認為,客觀事實是:江澤民的嚴重失職,是4.25事件發生的最大內因;江澤民對4.25事件的發生負有最大的不可推卸的領導責任。

關於「1400例」的謊言

1999年7月20日江澤民發動對法輪功的迫害後,中共黨媒大肆散布所謂1,400例「練習」法輪功「致死」的謊言。
這1,400例是怎麼製造出來的呢?
先說一說法輪功是怎麼回事。法輪功,又稱法輪大法,是佛家上乘修煉大法,1992年5月13日,由李洪志大師從中國東北的長春市傳出。到1999年4月25日,已傳遍中國大陸32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傳到香港、澳門、台灣,傳到歐洲、北美洲、澳洲、亞洲的許多國家和地區。
全世界法輪功真修者,從親身的實踐中體會到,法輪功袪病健身、淨化身心有奇效,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
但是,4.25事件當晚,對法輪功到底是怎麼回事都沒搞清楚的江澤民,致信中共政治局常委,居然得出必須「戰勝法輪功」的結論。這樣沒科學調查依據的結論,能正確嗎?
1999年6月7日,江澤民在中共政治局會議上就如何「戰勝法輪功」發表講話。江根據他的想像,將法輪功定性為「國內外敵對勢力」。法輪功廣受民眾歡迎,被江想像成跟中共「爭奪群眾」「爭奪陣地」;江認為,中共與法輪功的鬥爭,是一場「政治鬥爭」。
為了剷除法輪功,江澤民提出成立中央解決法輪功問題領導小組,並要求搜集「練習」法輪功「致死」的各種「突出案例」。
1999年6月10日,中央解決法輪功問題領導小組的辦事機構——中央610辦公室成立。之後,中央610辦公室根據江澤民「戰勝法輪功」的結論,到全國各地到處找證據,要證明這個結論正確。
結論是錯誤的,據此找到的所謂證據必然是錯誤的。「練習」法輪功「致死」1,400例的謊言,就是這樣製造出來。

關於「天安門自焚」的謊言

2001年1月23日下午,北京天安門廣場發生一起所謂「自焚事件」。中共聲稱,有五名「法輪功學員」自焚。
李洪志大師在《轉法輪》第七講談到「殺生問題」時說:「殺生這個問題很敏感,對煉功人來說,我們要求也比較嚴格,煉功人不能殺生。不管是佛家、道家、奇門功法,也不管是哪一門哪一派,只要是正法修煉,都把它看的很絕對,都不能殺生,這一點是肯定的。」
李大師在《悉尼法會講法》中明確指出,「自殺是有罪的」。
根據法輪功的功理功法,真正修煉的人絕對不可能自殺或殺人。
中央電視台關於「天安門自焚案」的報出來後,海外法輪功學員對央視的畫面進行了分析,得出的結論是:這是中共為栽贓而蓄意製造的一起自焚偽案。
比如,中共官方畫面顯示,已燒得黑焦的王進東,兩腿間夾的盛汽油的雪碧瓶子卻完好無損。又比如,12歲的劉思影氣管被切開後還能唱歌,這不符合醫學常識。
天安門自焚的真相是:江澤民原以為可在極短時間內剷除法輪功,但是,經過持續一年半的鎮壓,各種辦法都用盡了,也打不倒法輪功;相反,法輪功學員反迫害前仆後繼,沒有停止的任何跡象。怎麼辦?江澤民及其手下人馬想出了一個毒招:
選擇一個特別的時間——2001年1月23日大年三十,一個特別的地點——北京天安門廣場,一個特別的導演、拍攝團隊——中央電視台知名製片人陳虻等,製造了一起特別驚心動魄的事件——五個人點火「自焚」。
然後,中央電視台精心剪輯、加工,配上極具煽動性的解說詞,嫁禍法輪功,在中央電視台、全國各地電視台,以及全國所有看守所、勞教所、洗腦班、監獄,反覆播放,煽動對法輪功的仇恨,以便能夠儘快剷除法輪功。

關於法輪功「違法」的謊言

1999年7.20發動迫以來,中共公、檢、法、司一直藉口法輪功學員「違法」而施加迫害。
法無明文規定,不為罪;法無明文規定,不處罰。這是世界各國刑法通行的「罪刑法定」原則。
中共「刑法」第三條也規定:「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處刑。」
翻遍中共制定的所有法律,沒有一部法律規定「法輪功是X教」。
中共通常以刑法第300條「利用X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抓捕、刑拘、起訴、審判法輪功學員。
但是,第一,法輪功不是X教。第二,法庭上,很多律師經常提出一個問題:法輪功學員破壞了哪一條法律的實施?無論是公訴人,還是法官,都回答不出來。第三,法輪功真修者從他們的修煉實踐中體會到,法輪功是利國利民的佛法;善良的人們從法輪功修煉者身心奇蹟般的變化中也認同,法輪功是拯救生命的佛法。

關於法輪功「斂財」的謊言

學煉法輪功,一要明白法輪功的功理功法是什麼;二要知道法輪功的五套功法是怎麼煉的。
法輪功的功理功法,集中體現在李大師的著作《轉法輪》中;法輪功的煉功動作,則體現在李大師的教功錄相帶中。
為了幫助學員更好地理解《轉法輪》,更好地煉五套功法,李大師還有許多講法,收錄在《精進要旨》《各地講法》《大圓滿法》等之中。
這些講法書籍,在明慧網(https://www.minghui.org/)上全部可免費閱讀和下載。李大師的教功錄相,在明慧網上可免費收看與下載。
也就是說,李大師把他要教給大法弟子的所有東西,全部無私地奉獻給了全世界所有的人。
最初,法輪功的主要指導書《轉法輪》,是由中國廣播電視出版社出版的,定價僅12元。
中共曾批判法輪功利用定價12元的《轉法輪》「斂財」。
王博士舉了他親身經歷的一個例子。他在北京廣播學院出版社當編輯時,編輯過一本從美國引進版權的書,版權合同規定中文版定價為30元人民幣。社長蔡翔為了利用這本書賺大錢,擅自將定價提高到128元人民幣。作為責任編輯,王博士不同意,蔡翔一氣之下將王博士辭退。
之後,王博士多次給江澤民寫信反映,要求江澤民依法追究蔡翔利用定價128元的書「非法斂財」的責任。江澤民根本不予理睬。
王博士說:「我的這一親身經歷表明:中共批判法輪功利用定價12元的書『斂財』,純屬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好了,今天的節目就到這了,謝謝您的收看,我們下期再見。
《百年真相》節目組製作
(責任編輯:李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