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24年05月05日訊】「這個案子就是個徹頭徹尾的政治案。」流亡海外的杜文說,「他們逼得我無路可走,逼得我去咬胡春華。」
杜文曾是內蒙古自治區政府法律顧問室執行主任,曾先後擔任內蒙古政府高層楊晶、巴特爾、胡春華等人的法律顧問,被指控涉及內蒙政府公款行賄案,杜文案審了6年,杜文不認罪,但仍被判刑入獄12年8個月。2023年1月杜文出獄,仍受監控,不得不逃亡到比利時。
胡春華被指是中共前黨魁胡錦濤指定的隔代接班人,2009年11月至2012年11月任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書記、人大常委會主任等職,官至國務院副總理;中共二十大被拿掉政治局委員,隔年卸任副總理,離開權力核心。
近日杜文在海外網絡向中共黨魁習近平喊話討要銀元,引發海內外關注。他在接受大紀元專訪時,披露了內蒙政府公款行賄的內幕,並指此案完全是中共高層內鬥的產物,當時的辦案人後來都被抓起來了。
海外喊話 當局3小時歸還101枚銀元
4月29日,逃亡比利時的杜文在X平台發布致中共黨魁習近平的公開信和視頻,控訴內蒙古當局非法扣押了其岳父的101枚銀元,要求當局歸還銀元和其它被扣押的財產。消息引爆海內外輿論。杜文在接受大紀元專訪時說,「推特(X平台)現在是77萬的流量,之後國內的視頻號和抖音都是一分鐘三千條,不到三小時都是14萬多的,加一塊30多萬的流量,後來帖子就被禁了。被禁以後大約三小時吧,派出所就給我打電話,說你可以取(銀元)了。」
「律師還有我岳母就過去把這個銀元取了,取了還是當年退回我岳父的那些東西,就是20多枚是假的。」
杜文岳父的101枚銀元,是杜文被起訴後遭抄家抄走的。岳父一直要求按照當時扣押時的照片返還,要了14年沒有結果。
杜文表示,他們逃到國外後,當局不斷騷擾岳父母,4月28日那天岳父突然就去世了,「我們現在能做的就是盡其全力的最後一搏,就是把老爺子父親的遺物追回來,至少讓他們不要帶著遺憾走,就這樣還有一些東西(銀元)是假的。」
對於當局的快速回應,杜文估計可能是與習近平近期訪問法國和歐洲有關,他估計另一種可能是,最高法院執行局局長黃金龍也許是最後的一點良心發現,也或是別的,「就這件事情本身而言,太滅絕人性了。」
杜文案牽扯胡春華
杜文向習近平喊話討要岳父的101枚銀元,只是曾倍受海內外關注的杜文案的一個小插曲。如今逃亡到海外的杜文向大紀元講述了杜文案一些鮮為人知的內幕。杜文表示,「這個案子就是個徹頭徹尾的政治案,是中共政治內部鬥爭的產物。他們有些人想利用這個案子扳倒胡春華,就一直希望我咬胡春華,就是說胡春華當時怎麼怎麼決策,或者如何如何。」
「這個事他們說到底就是要往死逼我,他們就是要逼死我家的人,逼得我無路可走、無路可退,逼得我去咬胡春華,這是很明確的一個事情。」
「我去說胡春華,我又不敢呢,我說我就死定了。我在監獄裡面收到,你不要瞎說,你必須閉嘴,你不閉嘴你就死定了,(我)一直就沒有說他一個字。」
杜文在2023年1月刑滿出獄。他說,「我人出獄了,他們要把我控制死,要剝奪我們家的一切的生活來源,就連我父親晚期癌症的治療費都給扣了,至今為止還凍結著。我爹的晚期癌症的治療費,那是救命的錢都給扣了,它就是要活活把我逼死、把我逼出來、逼出中國。」
他說,把他逼出國是有目的的,「你一直不說胡春華,(出去後)你說說他呀。雖然我恨他,但是我是基督徒,我不能說假話,是什麼就是什麼。」
一直不願配合中共的他對大紀元表示,「當時我這個案子是公款送禮案,所有證據都證明這是一個省級政府在公款送禮,是胡春華指定的、內蒙政府決定的,拿出公款來給孟建柱送禮的這麼一個事。」
胡春華2009年11月至2012年11月任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書記、人大常委會主任等職。孟建柱在2008–2012年,為國務委員,中央政法委員會副書記,公安部部長、黨委書記。
內蒙政府的「送奶豆腐」行動
杜文案當年就因涉及人大到地方多名政府高官而倍受外界關注。杜文案起於2008年3月內蒙古自治區在深圳的一起土地糾紛。2008年12月3日,內蒙古自治區政府啟動了代號「送奶豆腐」行動協調這宗土地糾紛。杜文供述,2008年和2010年,他在領導的指示下,分別前往深圳和北京行賄疏通關係,行賄金額總計600萬以上。2010年5月,杜文被公安機關刑拘,上述款項成為檢方指控杜文貪污的事實。杜文於2016年7月被判刑入獄12年8個月。
杜文對大紀元表示,「這個事(政府公款送禮)當時開會定的時候,是巴特爾直接下的命令,是任亞平直接下的命令,是祕書長烏蘭巴特爾去協調,逼著趙黎平執行的。我就是個配合的角色。」
巴特爾當時是內蒙古自治區主席,任亞平為當時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副書記、自治區副主席;趙黎平當時為內蒙古公安廳黨委書記、廳長。烏蘭巴特爾是時任自治區祕書長。
杜文說,「後來趙黎平也在美國自由亞洲媒體採訪公開說了,這個事是你得問巴特爾,得問任亞平,他們才知道,他們是決策者。」
檢察官銷毀無罪證據
杜文當時為內蒙古典章法學與社會學研究院院長,該研究院全面承擔內蒙古自治區政府法制辦法律顧問室的事務。他說,「因為我是行家,我保留一切證據,整個過程的每一點證據我全都有,我跟你說的每一句話都有證據。」2014年12月,在呼和浩特市中院審理杜文案時,杜文曾當庭披露,涉案款項中有130萬元實際上給了趙黎平,對方稱將用這筆錢購買古董,赴京公關相關領導。
杜文還在庭審中多次提到,有多份錄音材料證明是收到領導指示,其中包含趙黎平、武志忠以及烏蘭巴特爾的對話過程。
杜文對大紀元說,「2012年1月4日,他們把我的無罪證據,把我的無罪證據交給檢察官,這證明是政府公款的錄音,這是證據,是趙黎平打電話的錄音。這檢察官說好好好,你給我吧,我把錄音給了他以後,他把錄音給刪了。」
「我搞了U盤,我問他們這個U盤、電腦(在哪),U盤丟了,電腦毀掉了,辦公電腦都毀掉了,(他們)公開承認了。」
中紀委拒絕承認公款送禮
杜文表示,「雖然所有證據都證明這是公款送禮行為,既有這個政府的文件、有會議紀要、有借條、有曲線的這個文件,有所有的內容都是無比清楚,這就是公款,包括錄音,會議錄音,結果他們把錄音給刪了,所有的文件都視而不見,裝瞎了。」他說,「那麼一個省級政府公款送禮,中紀委查的這個事,查了以後,但是他們一直就拒絕承認公款送禮。」
「用中紀委的話說,要是說是公款送禮的話,那不僅把(自治區)主席、書記要抓起來,恐怕你們內蒙政府就變成犯罪組織了,要解散內蒙政府。那要解散內蒙政府的話,不是說中紀委能定得了的,是習總書記也定不了。那報中央政治局、中央委員會來決定的,這個事的話,你就認罪就得了。當時我一直不認罪嘛。」
辦案人現在都被抓起來了
杜文案歷經6年,於2016年7月宣判,在這期間,已有兩名涉案的內蒙古高官相繼落馬。趙黎平是當時負責送禮的執行人。2015年3月,趙黎平因追殺情婦被抓捕。2016年3月,趙黎平涉嫌故意殺人、受賄等罪名被檢察院公訴。2016年11月11日,趙黎平一審被判處死刑;2017年5月26日上午,趙黎平在太原被依法執行死刑,終年66歲,成為中共十八大後第一個被處決的落馬官員。
內蒙法制辦原主任武志忠是杜文的頂頭上司,被指是深圳公款送禮帶隊人。2012年4月,武志忠被立案偵查;2013年12月,以貪污罪、受賄罪、挪用公款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隱瞞境外存款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此外,杜文對大紀元說,當時辦他案子的人現在都被抓起來了,包括當時的檢察院檢察長、內蒙中院院長、內蒙高院院長等,「他們就告訴我說,我這個案子就是一個上面直接命令的一個案子,他們都知道是冤案,都知道,但是沒有用,他們做不了主,就這麼判了。一句話上頭交代的。」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