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47人案判決 國際譴責「國安法」武器化

2024年05月31日新聞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4年05月31日訊】再來關注,週四,香港高等法院對「47人初選案」做出判決,14人被判所謂的「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多國政府和人權團體發聲明譴責中共,反對這一判決。
週四一早,香港高等法院對「國安法47人初選案」做出判決。
在不認罪的16人中,只有大律師劉偉聰(Lawrence Lau)和前公民黨區議員李予信被判無罪。
其餘14人被判所謂「顛覆國家政權」,包括:梁國雄、林卓廷、黃碧雲、陳志全、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施德來、何桂藍、鄒家成、柯耀林和余慧明以及澳洲籍的吳政亨,最高將面臨終身監禁。
這是中共在香港實施國安法以來,針對民主活動人士最大案件的判決。
前區域法院暫委裁判官、大律師 劉偉聰:「我要感謝所有表現出博大胸懷和關心的人們,但我此刻不應該成為焦點。本案中還有其他被告,值得我們關注和愛護。」
「47人案」無罪釋放前議員李予信:「多謝大家多年來的關照。我們看到並感受到大家的愛。但由於司法部有上訴的可能性,所以現階段我無法對此判決發表評論,也無法對本案發表任何意見。」
開審前,香港高等法院周圍戒備森嚴,來自美國、法國、意大利和愛爾蘭的外交官排隊等待進入法庭旁聽。
數十名警察和警車在附近巡邏,有支持者通宵排隊,希望能進入法庭。
民主黨(香港)前主席和前議員劉慧卿 :「這麼多人被關了這麼久,我感到非常難過。」
前香港立法會議員曾健成 :「今天我們的目標非常明確,我們希望法官能做出最好的判決,讓他們都能被判無罪釋放。」
判決一出,受到國際高度關注,澳大利亞外長黃英賢發聲明譴責,並敦促香港當局「停止壓制言論、集會、媒體和民間社會自由,包括在香港廢除《國家安全法》。」
歐盟外交事務辦公室在一份聲明中說,「民主派政治家和活動家被依據《國家安全法》定罪,這標誌着香港的基本自由和民主參與進一步惡化。」
國際特赦組織中國事務總監莎拉·布魯克斯(Sarah Brooks)在聲明中說:「這次史無前例的大規模定罪,是最殘酷的例證,表明《香港國安法》如何成為壓制異議的武器,它代表了對政治反對派近乎全面的清洗,突顯香港人權的迅速瓦解。」
「香港監察」創辦人、英國保守黨人權委員會副主席羅傑斯(Benedict Rogers)在社媒X上發文說:「這是對正義的踐踏。」
新唐人電視台記者趙鳳華、田原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