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24年06月09日訊】河北省承德市豐寧縣八旬法輪功學員王榮2021年底被枉判3年後,關在河北石家莊女子監獄裡遭受迫害。2023年8月,奄奄一息的老人被送進醫院,因腎破裂出血、肋骨骨折無法救治被送回家,於11月15日含冤離世。
明慧網報導,王榮是承德市豐寧縣平安堡鎮農村人,修煉法輪功後二十多年,身體健康,不用吃藥打針。因不願給子女增加負擔,她一直獨居。
2020年9月,77歲的王榮因在山上掛法輪功真相條幅,被警察綁架,當時以「取保候審」回家。
2021年7月底,承德市灤平縣檢察院有三四個人到王榮家,她不在家,被兒子喚回。在街上,檢察院人員給她一張蓋了公章的紙,讓她簽字。她不識字,他們說讓他兒子回家給她念。等他們走後,她將那張紙撕碎了。
同年9月12日,豐寧縣的多名國保警察把老人從其女兒家劫回豐寧縣,次日送她去體驗,其血壓高達214。警察連夜把她送到灤平縣法院。第三天,她被非法庭審。還沒到1個小時,廳長說,沒事了,她可以回家。
11月份,王榮再次從家中被綁架,說判了她3年。她被強行送進石家莊女子監獄。
2022年,監獄曾給王榮的子女打電話,說她不行了,讓家人去接她。因豐寧縣國保不給辦相關手續,她沒能被接回。
2023年8月,警察把生命垂危的王榮接回豐寧縣,直接送進醫院。檢查結果:腎破裂出血,肋骨骨折。醫院治不了,兩個醫生、一個便衣把她送回了家。回家時,她用的尿不濕滲出的全是血,她的太陽穴位置呈黑青色,背後用手一按一個坑。
回家後,她一陣清醒,一陣迷糊。有時家人走到她跟前時,她用手擋住臉說:「別打我!別打我!」2023年11月15日,老人含冤離世。
明慧網指出,王榮老人應該是在監獄裡堅守信仰不「轉化」(放棄修煉),而遭酷刑毒打,導致腎破裂出血,肋骨骨折,危及了生命。
近年來,明慧網報導耄耋老人因修煉法輪功被綁架、關押、酷刑折磨,甚至被迫害致死的案例增多。以下是近一兩年來高齡法輪功學員遭冤判入獄的幾個案例。
喻芳莊,江西省南昌市91歲的法輪功學員,2024年5月20日結束了半年的冤刑。在獄中她被用鐵鐐銬鎖住雙腳三天三夜,被逼迫放棄修煉,她嚴厲拒絕。犯人在獄警的縱容下,在她洗澡時將滾燙的水從她頭上澆下來。
劉殿元,遼寧省朝陽市凌源市87歲的法輪功學員,2024年大年初一在瀋陽第一監獄被迫害致死。他曾於2016年遭冤判11年半。那時他79歲,身體極度虛弱,不符合被關押的條件,但仍然被劫持入獄。獄中他被迫害得瘦骨嶙峋,臥床不起。因家裡無錢交保釋金,他不能被「保外就醫」回家。
李桂彬,河北省秦皇島市撫寧縣石門寨鎮法輪功學員,於2019年7月被秦皇島昌黎法院非法判刑4年,勒索罰款1萬元,因血壓高被放回家。一年多後,她被綁架到秦皇島看守所,家人不被允許探視;2021年5月,被劫持到河北女子監獄,2023年4月16日離世。在此兩天前,監獄讓她兒子接她回家,說給她辦了「保外就醫」。回家兩天後,她就離世了。
李培高,雲南省昆明市86歲的法輪功學員,原為雲南省建工集團安裝股份公司工程師。2015年11月26日,時年78歲的李培高遭綁架,因高齡被「取保候審」。後來他被非法判刑4年,於2019年1月初被劫持到雲南省第一監獄關押。在結束4年冤獄的幾天前,於2023年1月4日在雲南省第一監獄突然離世。
耿迎鳳,南京法輪功學員,八十多歲,2018年3月22日,時年80歲的耿迎鳳被非法庭審,遭冤判3年,她因身體緣故被泰興監獄拒收,以「取保」回家,還剩兩年刑期。2019年8月26日,她與其他老人一起讀法輪功主要著作《轉法輪》時被綁架,在原來剩餘兩年刑期的基礎上,再被非法加期兩年、勒索3萬元,被關進常州女子監獄。
李順華, 廣東茂名市法輪功學員,83歲。2020年10月23日上午,十幾個警察闖到家中將她綁架,後來她以「取保候審」回家。2023年2月28日,她被非法判刑1年、罰款3,000元,送進茂名市第一看守所關押。在茂名市中共政法委操縱下,同年9月12日早上,她被劫持到廣東省女子監獄。
車瑞春,昆明市第十四中學退休教師、法輪功學員。2021年10月3日,她因講法輪功真相被綁架,隨後以「取保候審」回家。2023年3月27日,她被法院非法判刑2年,罰款3,000元。在她被劫入監獄的當日,社保局通知她單位扣除她的養老金70%,共9,3100元。從2023年8月起,社保局停發了她的全部養老金。
以上的案例是眾多老年法輪功學員遭受迫害的縮影。
據明慧網統計,2022年獲知7,331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和騷擾,其中90歲—100歲9人、80歲—90歲197人、70歲—80歲438人,即70歲以上的有644人。
2023年1月份獲知,117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其中,80歲—90歲者2人、70歲—80歲者14人;15人被迫害致死,其中,兩位八旬老人長期遭受迫害含冤離世。
敬老尊老是中國幾千年來的傳統美德,如今中共對信仰「真、善、忍」的老年人不餘遺力地打壓迫害。
(轉自大紀元/責任編輯:王馨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