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24年11月29日訊】中共活摘器官的罪行,受到國際譴責。台灣彰化地檢署,日前起訴不法集團、涉嫌仲介病人到中國移植器官的醫師與公司負責人,最重求處六年有期徒刑,沒收不法所得。檢方指出,有病患因移植失敗而不治過世、或回國後一周內就過世。台灣國際器官移植關懷協會重申,赴大陸移植面臨醫療、道德與法律風險。
彰化地檢署依違反《人體器官移植條例》,起訴移植外科醫生陳堯俐、科技公司黃男、楊女夫婦等5人,他們從2016年至2019年間,至少仲介10位病人到中國醫院進行肝臟、腎臟移植,5人共獲利新台幣2037萬元。
檢方將陳堯俐處6年重刑,其他4人求處3年徒刑,並扣押及聲請沒收不法所得。檢方指出,有接受移植完的病人,從中國返台後,一個星期就猝逝。而台灣仲介卻透過地下匯兌,和中國醫師朋分黑心財。
起訴書透露,陳堯俐曾赴中國在手術室內進行指導,他還以每名病患20萬元(新台幣)報酬,指示其助理前往中國。
彰化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王銘仁:「對陳姓被告,具體求處有期徒刑6年,其餘被告有期徒刑3年。調查中發現,進行不透明及有價的器官移植,多數病患並無法,因此長時間的延續生命。不要聽信,不法集團仲介器官移植。」
彰化基督教醫院聲明指出,陳堯俐從2022年7月1日起已經非彰基醫師,彰基聲明強調,中國在器官移植取得無法溯源的情形下,強摘法輪功學員、良心犯、回獨、基督教牧師器官等,重申有關人體器官,絕對不能買賣、來源必須清楚。
台灣國際器官移植關懷協會副理事長兼發言人黃千峰醫師:「在去年,東京地方法院也有相當的一個判刑先例,這也顯示出,亞洲地區包括日本和台灣,都對自己國人前往中國大陸進行非法移植,所將涉及到的活摘器官等反人類罪,予以關注。」
台灣國際器官移植關懷協會指出,這是2015年通過修法之後,台灣政府首次對境外非法移植仲介的一個起訴案件,也希望這次的起訴能夠引起國人及政府的重視,前往中國大陸移植,將涉及醫療、道德及法律風險。
新唐人亞太電視姚翰宇、陳真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