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歲猥褻女性不執行拘留 中共「法律」引發質疑

2025年02月21日時政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5年02月21日訊】中國大陸兩起惡意猥褻女性案件,都因為嫌犯年滿70歲免予執行行政拘留。輿論指責中共的所謂「法規」不合理。
根據陸媒報導,近日江蘇南通的劉先生在社交平台控訴,自己和24歲的女友十幾天前剛剛搬到一處出租屋。2月17日,房東給女友傳送信息,確認她是自己獨自在家,然後以「給出租屋添張椅子」為由騙開房門,以抓手、親手、摸胸等方式對她實施猥褻。
他們報警後,公安對房東作出了拘留7天的行政處罰,但因房東「超過70歲」不予執行。目前他們正在與房東親屬商討和解問題,他希望施暴者可以手寫道歉信向女友致歉,並負擔女友後續的心理治療費用。
另有一名26歲的張姓女子也在網上發布影片,自述在前往上海某紡織公司應聘「康復理療師」時,遭該公司73歲董事長朱某某在「面試」過程中,以「考察治療手法」為名,將她帶到辦公室的私人臥室,要求她進行精油推拿治療他的腰痛問題,並多次要求她「往大腿內側推」,甚至在過程中脫下褲子,裸露下半身。
張女在按摩過程中多次表示「不合適」,但未能阻止朱某某的行為。事後,朱某某還對她進行性騷擾,提出希望她擔任他的「乾女兒」和「私人理療師」。
張女在事發次日攜帶錄音證據前往上海市公安局浦東分局報案,並向招聘平台舉報。1月26日,她收到了相關事件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卻因朱某某已「年滿70歲」,不執行行政拘留處罰。
公安做出以上決定的依據是中共的所謂「治安管理處罰法」第21條。該條款規定,「70周歲以上的」不執行行政拘留處罰。
陸媒引述評論稱,上述兩起案件,嫌犯主觀惡性,暴力特徵明顯,對女性精神傷害很大,如果不予以懲戒,如何達到制止其再犯的效果?在當今老齡人口基數巨大的情況下,又會造成什麽樣的社會效應?
此前,中共法律也有「不滿14周歲」殺人不負刑事責任的條款。該條款在未成年人惡意傷人案頻發的情況下,引發輿論強烈質疑。之後中共被迫將這一年齡線下調到12周歲。
中共的所謂「法律」常為維護政權和權貴的特權服務。所謂「嫖宿幼女罪」、「拐賣婦女罪」,都被民衆質疑是為「變相保護」官員和人販子而制定。
另外,中共治下「正當防衛」認定的門檻極高,法院還頻頻懲罰「見義勇為」的市民,都被指旨在防範老百姓「反抗暴政」。
(責任編輯:尚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