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中资控制台媒 重可撤照

2005年10月30日港澳
【新唐人】徐国勇说,百慕达持有47%的股份,东方彩视占了53%,形式上47是外商公司,53是

本国公司,但仔细分析,东方彩视的股东全都是法人股东,他的四位董事,全部是

百慕达公司派过来的

(台湾立委徐国勇):

‘换句话讲 东方彩视所有的董事 所有的人 所有的资金全部都是 百慕达转投资到

东方彩视 然后用东方彩视 在跟原来的百慕达合起来 组成TVBS 所以在实质上 东方

彩视也就是百慕达公司’

‘包括东方彩视与百慕达的董事长梁乃鹏,曾经担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国香港特区

的新闻局长,他们的名称叫做 广播事业管理局的主席 由此看来(TVBS)在实质上

是百分之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区的资金’

对于注册登记资本额只有一百万台币的东方彩视却能拥有TVBS高达四亿六千万的股

份,占股权的百分之五十三,东方彩视是不是空壳公司,台湾行政院新闻局要相关

单位彻查。

(新闻局局长姚智文):

‘新闻局是行政机关,只能是依法行政,依照卫星广播电视法第十条规定,外国人

投资台湾广播电视,股份不得超过50%。’

新闻局表示,如果TVBS刻意欺瞒,最重可撤销执照。 

新唐人记者林佩缜 陈政祥 台湾台北采访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