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章翠英起诉江泽民 纽省高院举行特别听证会

2006年03月14日法轮功人权
【新唐人】澳洲公民章翠英因为修炼法轮功,曾经在中国受到拘留、监禁、肉体和精神上的摧残,2004年9月章翠英以酷刑罪起诉前中共领导人江泽民以及迫害法轮功的610办公室。澳大利亚纽省高等法院分别于3月6日、13日举行特别听证会,纽省法轮大法学会就此召开了新闻发布会。

法轮功学员杰夫向媒体介绍了起诉案的听证过程,原告章翠英代言人在法庭上请求法院发出强制令,同时在本命令发出之日起延长发传票有效期六个月,律政部和(或)外交部应在命令发出之日一个月内通过外交途径将传票送达中国。

2004年9月15日纽省高等法院接受了章翠英的控诉案,并先后向被告江泽民、610办公室发出了三次传票,并举行了两次提诉听证会。但两被告都未按法院要求到庭听讼。

2005年8月,纽省高等法院要求澳洲外交部向中国最高法院传递诉状,并要求中国最高法院将诉状转交被告,但澳洲外交部并没有配合。

章翠英:“遗憾的是应该给被告的传票却在澳洲外交部与澳洲律政部之间来回传递,就是没有传到中国”。

3月7日自由记者理查,思萨宝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他通过自由资讯条例从外交部得到一些文件中揭示在中共黑手操控制下,澳洲外交部失职和没有坚持原则,并且有意拖延此案,在该案件上八次通知中共。

针对外交部的这一行为,中共前外交官陈用林表示:这并不稀奇,中共利用经济手段胁迫澳洲外交部听命于中共,他还谈到当他还在悉尼中领馆工作时,就阅读过中共与外交部私下会谈的报告。

章翠英:“中共江泽民集团罪孽深重,坏事做尽,但却不敢面对一个普通的澳大利亚公民的起诉,因为他们非常清楚,在庭辩的过程,将展现中共邪党的罪恶”。

新唐人记者李紫吟澳大利亚悉尼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