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入境处强制遣返案维持原判

2006年06月02日大陆
【新唐人】针对台湾和香港法轮功学员控告香港入境处违法强制遣返的案件,星期五(6/2/06)香港高等法院法官夏正民裁定维持原判,称港府的所谓秘密文件受到公共利益豁免的保护,不向原告提交。法轮功原告对此表示失望,并指出港府强制遣返海外法轮功学员的真正原因是中共背后的操控。

所谓“公共利益豁免”引发的最大争议是政务司司长所签发的“公共利益证明书”中所提到的“补充证明书”。港府坚持对有关涉及国家机密和安全的文件,拒绝提供给原告和原告律师,而只愿提交给法院。承审法官夏正民阅读过文件后作出裁定,认同文件受到公共利益豁免的保护。法轮功原告不服提出申辩,法官在本周五(6/2/06)上午聆讯时,决定维持原判。

原告之一、台湾法轮功廖晓岚对结果表示失望。他说,自己已经是第4次从台湾赶来香港出庭,但港府始终回避提供黑名单资料,又不能合理解释为何他们会被拒绝入境。

台湾法轮功学员(原告)廖晓岚:到今天为止,甚至法官自己也承认,香港政府提供的文件不足以说明为什么台湾原告会被遣返。

香港原告简鸿章指出,实质的原因就是北京的操控。

香港法轮功学员(原告)简鸿章:港府说不出来一个道理来,我们相信港府不敢说出他背后的实质原因。他的实质原因是什么呢?就是中共背后的操纵,中共背后的压力而不让我们台湾的学员进来。

原告律师表示,这对香港的法治是一个冲击,因为法院在这宗基本人权案中应该是协助发现真相,而不是掩盖真相。他们打算再次写信给法官,要求命令港府提供一切与本案真正相关的证据资料。

遣返案至今已持续3年多,法轮功学员认为,诉讼的意义不仅在法庭内,也在法庭之外。

台湾法轮功学员(原告)廖晓岚:很多到香港参加活动的法轮功学员,甚至重要一点的负责人、联络人,现在都拿到签证,可以来香港了。所以我们认为这个案子虽然在法庭上还没有得到最后的正义,但在实际上已经造成很大的影响。

法轮功学员希望港府能鼓起道德勇气,真正对香港人负责,在今后的庭讯中把中共幕后施压迫害法轮功的真相揭露出来。

新唐人记者梁珍在香港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