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中国辽宁省葫芦岛的法轮功学员李淑媛,遭到杀害至今已近4年了,当时公安机关并没有马上缉凶,反而将李淑媛的脑子、内脏等器官摘取一空,公安人员并以检验为由带走所有器官,直到现在也没给家属任何检验报告,而杀人凶手仍逍遥法外。6月6号本台记者向辽宁省葫芦岛台集屯镇派出所等机关查证李淑媛遇害事件, 该单位人员不愿正面回答。以下是本台记者的采访报导:
据 明慧网6月2号消息,51岁的法轮功学员李淑媛,在2002年7月6号的晚上出门后就没有回家,隔天,台集屯镇派出所,通知各村的法轮功学员家属到村边的 河套认尸。当李淑媛的家属赶到现场时,见到河套上已有2、3百人围观,公安、法医和台集屯派出所的警察围在李淑媛的尸体旁,李淑媛的胸部到小腹被剖开, 心、肺、肝、肠等内脏被掏空,鲜血淌了一地。摘出的器官用四、五个方便袋装着,法医把刀口缝上后,开给家属写着“窒息死亡”的验尸报告,法医说:我们拿器 官去化验。随后,就带着李淑媛的器官,搭乘两辆警车离开现场。
6号,本台记者打电话到台集屯镇派出所,询问当年李淑媛遇害的详情,但该单位人员这么回答后就急忙挂了电话:
【台集屯镇派出所人员:你是哪儿的?你把舌头伸直了!你答应和我说啥了的?】
台集屯镇书记办公室的人员则是一概否认发生过此事:
【书记办公室人员:没有这个人,不信你到这边过来查来,我建议你到现场来调查有没这事】
家属后来还发现李淑媛的后脑整张头皮掀着,现场围观的群众表示,李淑媛的脑也给拿走了,而事后当家人多次去公安机关,索讨被摘取的器官时,得到的答覆是:臭了,给扔了。至今也没给家属任何检验证明。
新唐人记者 陆芳、王新 采访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