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党通过廉政条例及解散派系

2006年07月23日台湾
【新唐人】星期天台湾民进党于全代会(全国党员代表大会)中,通过"廉政条例"及"解散派系",欲重新挽清廉形象。

"廉政条例"明订,党员言行涉及违反廉政行为,廉政委员会得进行调查,并做成处分建议,移送中评会议决。

廉政委员会有权约询调查的对象,包括具有党员身分的正副总统、立委、县市首长、议员,及总统、行政院长任命的官员等。 值得注意的是,适用对象也"扩大范围"到正副总统、立委和县市首长的"配偶、直系血亲尊亲属、卑亲属及其配偶"等。

除此之外,立委王幸男提出的"解散派系"提案,周日在出席的279位党代表中,获得153票赞成票,以过半票数通过。 副总统吕秀莲也举手赞成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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