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制专家指程翔判词疑点重重

2006年08月31日大陆
【新唐人】中共法院星期四宣布新加坡《海峡时报》首席中国特派员程翔间谍罪名成立,判处5年徒刑。有熟悉中国法制的香港学者指出,有关判决疑点重重,无法令人信服,相信上诉成功机会较高。

香港中文大学亚太研究所中国法制研究员王友金说,程翔被判5年徒刑是属于中等较轻的刑罚,但是按照新华社公布的判决书内容中,所谓的证据有许多疑点,特别是无法证明被指邀请程翔提供资料的台湾某个基金会是否情报组织或间谍组织,这些方面都没有具体的证据。

香港中文大学亚太研究所中国法制研究员王友金:第一,一定要证明这个基金会的从属的政府是哪一个国家、哪一个政府。第二,要证明基金会的资金来源是哪�的?捐献的?还是政府的?还是其他方面财政来源?第三,我们一定要证明基金会的头头是谁,它的领导人是不是有官方的背景、官方人员。第四,我们要证明基金会从事的工作的性质是不是情报组织。

王友金说,根据中共法律,还需要证明涉嫌人是“故意”参加间谍组织,如愿意和主动加入这个间谍组织,否则不能控以间谍罪。

香港中文大学亚太研究所中国法制研究员王友金:第一就是这个人从事间谍组织,愿意从事间谍组织,要主动的认为这个间谍组织是一个间谍组织,愿意加入这个间谍组织。

王友金说,从新华社的报导看不出程翔有“故意”成份,同时程翔对大陆的情况非常熟悉,不可能“故意”去参加间谍组织。他认为判决的疑点很多,上诉成功的机会将会比较高。

王友金说,这样一个模糊不清的判决,令到一些学者和记者到大陆进行研究和采访不知所从。

香港中文大学亚太研究所中国法制研究员王友金:控告你的政府不必拿出确凿的证据,不必拿出这个基金会或研究团体是真正的有事实根据的间谍背景,这个的东西就成为将来香港人到大陆去从事工作一个很大的陷阱。

他呼吁程翔的朋友和社会团体帮助搜集有关资料,证明台湾的基金会不是间谍组织,这样可以帮助律师在上诉时做出有力的辩护。

新唐人记者林秀宜在香港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