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金山市参事选举的 “优先选择投票”

2006年11月03日美国
【新唐人】11月7号就是选举日了﹐您知道什么是“优先选择投票”? “优先选择投票”如何计票吗﹖ 本台记者特地走访了旧金山选务处﹐请专家替我们介绍。

旧金山选务处工作人员: "十一月份的选举﹐我们会使用“优先选择投票”选我们的市参事。如果选民是住在 ( 第二、第四、第六、第八、第十 选区的话) ﹐他们就会使用这个“优先选择”的投票方式﹐来选择他们的候选人(市参事)。就全市来说﹐我们也会用这个方法选我们的“估值官”和“公共辩护律师”。

“优先选择投票”是“第一选择”中得票过半数者当选。如果无人得票过半数﹐则 淘汰 得票数最少的候选人。被淘汰者的选票﹐按选票之下一选择﹐分配给其他候选人。重新计票﹐得票过半数者当选。如果仍然无人得票过半数﹐重复以上步骤﹐直到有人当选为止。

优先选择选票上﹐将所有候选人的名字列印三次。选民可在最左方的第一选择栏中﹐以连接箭头方式﹐选择心目中的最佳人选。中间选择栏下选择第二人选﹐在最右方的第三选择栏下选择第三人选。只要将所选人名右方的箭头首尾连接即可。如果您在三栏中都选同一个人﹐ 您的选票只会被计算一次。如果您在同一栏中选一个以上的候选人,则为废票。

使用优先选择选票的目地是“我们在十二月份不要再举行复选了。”

如果您有问题﹐可以浏览旧金山选务处网站﹕www.sfgov.org/election 或打国粤语电话 415-554-4367

新唐人记 者张芬 安琪旧金山湾区采访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