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国务机要费案 第五度开庭

2007年01月19日台湾
【新唐人】台湾国务机要费案,台北地方法院一月十九日第五度开庭,合议庭裁定国务机要费中的六项外交工作并非国家机密,因此,将在一月二十三日对争议三包卷宗开放阅卷,同时以最速件函询台湾总统陈水扁,若陈水扁对开放阅卷有不同意见,可在二十二日中午以前回覆。

台北地方法院,星期五,针对总统府国务机要费案,第五度召开准备程序庭,传唤陈唐山等五位总统府官员作证,但均请假未到庭。

针对此案程序是否违宪,台北地院合议庭已确定,本案没有违宪之虞,辩护人不得再为此争执,并且,将在一月二十三日对有争议的三包总统府卷宗开放阅卷。

此外,台湾总统府秘书长陈唐山等五人,表达待证事由将侵犯总统“国家机密特权”范围,无从提供证言,均请假未到庭作证,针对此,法院认为,并无正当理由,各裁罚新台币三万元。

针对国务机要费是否涉及国家机密,台湾副总统吕秀莲星期五表示,国务机要费案所凸显的是行政、立法与司法互相制衡与尊重的问题,吕秀莲建议大法官会议尽快做出解释。

台湾副总统 吕秀莲:“大法官这时如果还不快召开大法官会议,是很难交待。”

新唐人电视 陈进交 徐意雯 台湾台北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