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四川自贡市红旗乡白果村6村民状告公安一案,10号上午在自贡市自流井区法院第一法庭开审。经过7个小时的开庭,6名村民被判败诉。这起民告官讼诉案代理人刘正有当庭提出五点意见,未得到法庭采纳。
原告当事人曾正英表示,法庭审理很不公平,不断阻止她发言。而被告汇东公安分局播放的录影中,村民被粗暴殴打、抓捕的场面都没有记录。
曾正英:“放的录像那个根本就没有放打我们、倒起头来拖的,然后把人抬起出来丢在外边,法官的话都是偏向那一面,我要说他们就不让我说。”
当得知现场录影严重失实的情况后,场外群众多人站出来表示要出庭作证,他们说:“但是老百姓的眼睛所看到的事情他们是擦不掉的,真敢说!我们怎么不敢说!他们就是怎么抓人的我们都看见了嘛!。”
原告诉讼代理人刘正有指出,被告汇东公安分局当庭举证录像,证人证言均无客观公正性,他拒绝接受,并建议法庭不予采信。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一条规定,被告不具有处罚资格,因此对本案原告当事人的抓捕、拘留等、都属违法行为。
刘正有说:“今天上午举证,(被告)他们放了录像带,录像带全部是有利于他们的,村民拼死拼活的就是阻止施工,还有他的证人证语全部是政府官员、被告的民警,所以我说他的证言、证语不能作为本法庭的证据。”
刘正有介绍,2006年6月28日开始,自贡市公安局汇东公安分局先后暴力殴打、拘留曾正英、胡淑明、吴礼平等6名护地农民。
据了解,此案是自贡市首宗民告官案,也是中共当局与农民间因土地争端尖锐对立的典型案例,在海内外媒体的曝光下倍受瞩目,开庭当天来自自贡市征地重灾区的失地农民达三千人左右。
新唐人记者 茜文 周平 采访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