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高雄地方法院一审判市长当选无效

2007年06月15日台湾
【新唐人】第四届高雄市长选举案历经市地方法院近半年审理,6月15日下午一审裁定陈菊当选无效,全案还可上诉。高雄市选举委员会表示,如果二审仍维持原判,依据法律,将首先解除陈菊的职务,再公告补选市长。陈菊阵营已经决定提出上诉。

高雄市长选举无效、当选无效官司历经五个月审理,今天下午高雄地方法院一审的判决是,陈菊当选无效,对于选举无效则是驳回。

黄俊英阵营以“司法捍卫了台湾的民主价值为题”的布条,高高的挂在记者会上,感谢台湾司法的公正。

黄俊英:“这是一个迟来的正义,也是我们全体高雄市民的胜利,更开创了我们台湾民主发展的一个新的里程,这项判决最重要的意义就是说,民主选举不能违背公理正义 ,我想这也是我们这一次选举诉讼最重要的意义 。”

陈菊阵营则由高雄市新闻处长萧裕正出面说明,他认为今天是台湾司法最黑暗的一天,“选举的票数是有效的,法院判定是当选无效,至于法官是依据什么来作认定,我们会看比较详细的判决主文之后 会再做更正确的回应。”

去年底高雄市长选举,选前之夜陈菊阵营指控对手黄俊英发放走路工,引起对手阵营不满,并随即提出“选举无效”,选举结束后陈菊仅以1114票险胜黄俊英,由于票数差距小,加上走路工案争议,黄俊英又提出“当选无效”之诉。

高雄市选举委员会表示,选举官司采二审定谳,如果二审仍维持原判,选委会将会依地方制度法第七十九条规定,报行政院解除陈菊的职务,同时公告重新补选高雄市长。

新唐人亚太电视 李涓榕、叶哲维 台湾高雄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