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吕副总统就特别费案 首度出庭

2007年11月19日台湾
【新唐人】台湾副总统特别费案,11月19号星期一在台北地院首度开庭。副总统吕秀莲被指控贪污特别费,她表示完全不承认被指控的罪名,并批评司法机关选择性侦办,对特别费的标准不一。

副总统吕秀莲被检察官指控诈领特别费与国务机要费共560余万台币,19号星期一,吕副总统在3名律师以及安全人员陪同下,亲自到台北地方法院出庭。

吕副总统在法庭上否认被控告的罪名,表示身为副元首对行政惯例及事务并非事事过问,并非明知故犯,诈领相关费用。

而吕副总统的辩护律师也质疑检方提出的证据清单不够详细,部分笔录也因涉及国务机要费的机密问题而无法阅览。

辩护律师:“证据清单希望将来他(检方)可以及时的补充出来。”

对此,检方则表示,相关事项需与特侦组协商,一个月后可提出详细的证据清单。

吕副总统表示,特别费是行政院从1952年成立,为旧时代的"共业",要清查就要从历届副总统,甚至全台湾六千多名各级行政首长清查,再决定是否起诉,否则将沦为选择性侦办与选择性起诉。

吕副总统并表示,她今天的出庭并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代表领特别费的各级行政首长与学校校长出庭。

副总统吕秀莲:“所有的行政瑕疵,希望透过合法、公平的方式来处理”

由于本案因为涉及国务机要费的机密问题,以及证据清单不够详细,合议庭考量律师答辩有困难,因此,将等检方提供详细的证据清单后,再择期审理。

新唐人亚太电视 陈进交 台湾台北采访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