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英九特别费案 二审判决无罪

2007年12月27日台湾
台北地方法院12月28日上午对马英九特别费案进行宣判。法院宣布维持一审判决,马英九特别费涉嫌贪污案二审无罪,但同案被告的前市府秘书余文则以伪造文书,执行一年刑期。马英九本人未出庭聆听宣判,而是委由律师代表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