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记者姜远珍首尔十六日专电)南韩古装电视连续剧“大长今”的演员之一梁美京跟弟弟对簿公堂后,遭厂商以有损代言形象为由要求赔偿,法院判决梁美京必须赔偿四千万韩元(约三万八千五百美元)。
梁美京在热门韩剧“大长今”里扮演“韩尚宫”一角,因报酬分配问题在去年与担任她经纪人的胞弟梁赞宇打官司,曾聘她为代言人的南韩厂商以“损伤形象而无法继续履行合同”为由要求赔偿五亿韩元(约四十八万五千美元)。
据“朝鲜日报”报导,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在十四日判定梁美京应负“部份责任”,责令赔偿四千万韩元。
法庭在说明判决理由时指出,很难判定梁美京违反合同,但是她和梁赞宇是姊弟,而且在发生矛盾之前,虽然梁赞宇未经她的同意签署代言合同,但梁美京还是参与相关广告的制作,因此负有一定责任。
梁美京是在二零零六年与韩国企业家徐某经营的中国饮用水公司签署代言合同后,拍摄过电视和平面广告。她担任代言人的酬劳不得而知。
梁美京主张,她只是针对胞弟的错误行使正当的法律权力,本身并未犯错。
至于梁美京姊弟之间的诉讼,去年八月检方认定梁美京并无罪嫌,梁赞宇则以伪造私人文件、贪污和施暴罪名遭到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