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律师黎雄兵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

2008年06月23日大陆
6月16号上午,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汤原县法院,强加罪名审判当地法轮功学员李海善,来自北京的黎雄兵律师为李海善做了无罪辩护。当天旁听席坐满了人,法官没有在当庭做出判决。

3月5号,黑龙江省佳木斯汤原县国保警察以家中有《九评共产党》和法轮功等书籍为由,将汤原县文化馆工作人员李海善绑架,关押在当地看守所。6月16号,检察机关强加罪名开庭审判李海善。

北京市高博隆华律师事务所律师黎雄兵受委托做李海善的辩护律师。他的辩护以“对法轮功学员的审判,已经伴随我们这个国家和民族走过了一段沉痛的历史!。”作为开场白。并表示李海善的个案,是这段历史仍在延续的一个普通案件。

他透露李海善在当地口碑很好,人非常亲和,从单位到邻居,警察及看守所的管教都承认他是个好人, 黎雄兵律师表示当天的审判,李海善表现出的平和、谦让,没有对抗和仇恨的心态,得到旁听者的一致认可。

黎雄兵:“他只是认为大家不了解真相,我的行为是要让世人了解真相。崇尚的真善忍的精神。下面旁听的这些人可以看的出来对他是非常认可的,认为这样一个审判好像是无辜的样子。”

黎雄兵从宗教信仰自由问题,案件的法律事实以及对本案的总结和思考三个方面为李海善做了无罪辩护,但却几次被检查官无理打断。

黎律师:"其中有几次打断,审判长要求不允许在宗教信仰自由这个方面过多的展开。提到我对李海善从他修炼法轮功前后的精神,思想及身体状况的变化,同事,朋友和其他人 关系方面的变化进行询问的时候,检查官几次抗议 "。

黎雄兵表示,从这个庭审感觉,不知道司法面对的是谁?被告人危害的又是谁?法院最终没有胆量和魄力当庭做出李海善无罪的判决决定。庭审结束后,所有参加旁听的人没有离去,目送李海善上警车离去。

新唐人记者 石缘 方晓 采访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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