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记协指京奥新指引续侵犯采访自由

2008年08月16日港澳
【新唐人记者林秀宜在香港报导】北京公安局日前宣称修订对境外记者采访指引,提出所谓八不干预的新规定,香港记者协会指出记者采访本来就不需要申请,有关规定缺乏法律基础,并且违反新闻和言论自由。

上月底,香港记者在北京采访时受到当地公安的暴力对待事件后,北京市公安局宣称修订内部指引,就境外记者在京的采访工作提出所谓八个不干预,如不干预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境外记者采访,不干预非政治内容采访,不干预受访者同意的采访等等。外间普遍怀疑中共当局真能做到不干预采访自由。香港记者协会发言人麦燕庭指出,有关规定缺乏法律基础。

香港记者协会发言人麦燕庭:“特别是中央(中共政权)那个规定里面没有说要预先申请,既然没有说申请,又何来批准,所以这个新的公安内部指引里面,只有一条符合原来中央颁布的规定,其它的都没有法律基础。”

而对于指引列明公安部可于事后处理及重点管控境内外人士,包括涉及法轮功等问题的采访,麦燕庭批评此举有秋后算账之嫌。

香港记者协会发言人麦燕庭:“你这样恐吓式的白色恐怖,其实也侵害了公民享有的表达自由,因为根据中国宪法,其实公民也有表达自由。尤其是对新闻记者来说没有甚么敏感的事情,只要是真实的,只要是对公众有影响的,都应该加以披露。”

麦燕庭表示,自奥运开幕以来,已经有至少七宗涉及侵害和妨碍新闻自由的事件发生,她批评国际奥委会失职,纵容中共当局违反申奥时的承诺,是坏的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