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第一家庭涉洗钱 法部吁涉案企业自首

2008年08月18日台湾
(中央社记者陈亦伟、孙承武台北十八日电)前第一家庭疑似海外密帐从事洗钱一案,法务部十七日召开会议后做出三项决议,包括扩大司法互助、尽速增订财产来源不明罪、提供新台币一千万元的检举奖金以及呼吁相关企业界自首。

法务部政务次长黄世铭上午在法务部召开记者会向各界说明法务部立场。对于昨天开会的三项决议,黄世铭表示,有关扩大司法互助部分,除了与瑞士政府合作协查案件,并将根据承办检察官请求,陆续与可能涉及金钱往来的新加坡、美国等相关国家进行司法互助,务必清查涉案人资金流向,使不法手段隐匿、掩饰非法财产的情形无所遁形。

尽速增订财产来源不明罪部分,黄世铭表示,部分国家都订有尽速增订财产来源不明罪,以期达到防贪效果,法务部将参考外国立法例,并已召开公听会,将提报中央廉政委员核定后办理。

对于第一家庭大笔可疑资金来源,黄世铭呼吁知悉内情人士能尽速提供线索供检调追查,政府也将依“证人保护法”,以及检举奖金一千万元,给予检举人奖励及保护。黄世铭也呼吁与此案有关的企业与个人,能发挥道德勇气向检调自首,侦审机关审酌情状,依贪污治罪条例予以减免刑责及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