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年金明上路 内政部预估470万人纳保

2008年09月30日台湾
(中央社记者谢佳珍台北三十日电)国民年金明天上路,年满二十五岁、未满六十五岁,未参加军、公教、劳保、农保,且未曾领取相关社会保险老年给付者均强制纳保,内政部预估约有四百七十万人将纳入国民年金范围。

  国民年金历经十几年规划,确定在十月一日起施行,采社会保险方式办理,政府除对一般民众补助四成保险费外,对低收入户、经济弱势、身心障碍者更提高保险费补助比率,最高至全额补助,若无力一次缴纳保费者,也可透过分期或延期方式缴纳。

  国民年金保费以基本工资新台币一万七千两百八十元为计算基准,前两年费率百分之六点五,政府补助百分之四十,一般被保险人每人每月保费六百七十四元;第三年起,费率调高为百分之七,之后每两年调高百分之零点五,最高费率上限百分之十二。

  低收入户、极重度及重度身心障碍者保费,由政府全额补助,中度身心障碍者保费由政府补助百分之七十,轻度身心障碍者由政府补助百分之五十五。

  国民年金保险的保险事故,分为老年、身心障碍及死亡三种。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时,分别给与老年年金给付、身心障碍年金给付、丧葬给付及遗属年金给付。

  若符合加保资格,如何申请加入国民年金?内政部说,国民年金保险不设投保单位,将由劳保局主动开具缴费通知单给国民年金保险被保险人,被保险人在期限内以金融机关转帐或其他指定的方式缴纳即可,不必提出申请加保手续。

  内政部说,国民年金保险属于柔性强制加保制,不缴纳保险费对被保险人没有罚则,但若未缴清保险费及利息前,不能享有国民年金保障。

相关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