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工团体再陈情 要求劳工有法定台风假

2008年10月03日台湾
青年劳动九五联盟今 天上午再度到行政院劳工委员会陈情,要求劳工应比照 公务人员,可享有法定台风假。

青年劳动九五联盟曾在九月二十三日与其他劳工团 体至劳委会陈情,要求劳工应比照公务人员享有法定台 风假,否则应给付法定加班费,因劳委会回覆“交由劳 资协商”,令劳工团体不满,尤其日前蔷蜜台风来袭期 间,台中一名在便利商店打工的董姓同学交班后回家途 中,遭意外不幸身亡,让青年劳动九五联盟认为劳委会 不该再推诿卸责。

青年劳动九五联盟指出,在台湾工会组织率超低与 劳资关系严重不平等的环境下,将台风假上班与否推给 所谓“劳资协商”决定,就是眼睁睁看着弱势劳工、打 工族在风雨天必须冒着风雨及生命危险继续工作。

青年劳动九五联盟要求,在台风放假问题上,无论 劳工或公务人员都应采取一体适用,如有例外情形再另 行协商。

劳委会劳动条件处派人接下陈情书后,表示将会尽 快给予书面答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