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记者韦枢台北六日电)行政院农委会渔业署表示,经协调海巡署,从今天起派巡护一号赴中西太平洋执行公海巡护任务,为期89日。执行巡护期间,海巡署派遣10位执法人员及渔业署派遣一位渔业巡逻员随船共同执行巡护任务。
渔业署表示,为因应中西太平洋渔业委员会(WCPFC )的相关决议案,台湾推动实施远洋渔船装设渔船船位回报系统(VMS)、渔获速报制度、派遣观察员进行科学观察任务、上作业渔船以及巡护船至公海登检作业渔船等加强远洋渔业管理措施。
其中派遣巡护一号至中西太平洋赤道以南水域执行巡护任务,主要是将台湾的公权力延伸至公海区域,展现落实渔业管理决心。
这次是台湾落实公海登临及检查,派巡护船赴中西太平洋区执行巡护任务,除赴公海监控台湾远洋渔船作业动态,维护渔区作业秩序,防止违规外,并视实际需要登船检查,接送渔业观察员至指定的渔船执行科学观察任务,提升台湾远洋渔业管理效能。
渔业署强调,这次巡护任务进一步扩张巡护区域,提升台湾的渔业管理强度,以行动强化政府执行WCPFC相关管理措施决心,并监督业者及渔民确实遵守规定确保公海作业权益,以尽维护渔业资源永续利用的责任。
渔业署表示,为因应中西太平洋渔业委员会(WCPFC )的相关决议案,台湾推动实施远洋渔船装设渔船船位回报系统(VMS)、渔获速报制度、派遣观察员进行科学观察任务、上作业渔船以及巡护船至公海登检作业渔船等加强远洋渔业管理措施。
其中派遣巡护一号至中西太平洋赤道以南水域执行巡护任务,主要是将台湾的公权力延伸至公海区域,展现落实渔业管理决心。
这次是台湾落实公海登临及检查,派巡护船赴中西太平洋区执行巡护任务,除赴公海监控台湾远洋渔船作业动态,维护渔区作业秩序,防止违规外,并视实际需要登船检查,接送渔业观察员至指定的渔船执行科学观察任务,提升台湾远洋渔业管理效能。
渔业署强调,这次巡护任务进一步扩张巡护区域,提升台湾的渔业管理强度,以行动强化政府执行WCPFC相关管理措施决心,并监督业者及渔民确实遵守规定确保公海作业权益,以尽维护渔业资源永续利用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