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地经营权流转?中共三中全会公报未见

2008年10月12日大陆
(中央社记者黄季宽北京特稿)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今天在北京闭幕,会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但公报仅提到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而没有提及允许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据了解,相关具体详情还要看“决定”全文如何表述。

不过,据了解中国官方新华社今天(十二日)将不会披露“决定”全文。

  有关人士指出,公报所提当前农村工作的重点是解决城乡二元结构所造成的矛盾。公报述及了今后一段时期的农村工作目标,并未涉及达到目标的具体方法,而有关“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就属于具体方法的层面。

然而,新华社今天发表的特约评论员文章,也只提到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同样没有提到经营权流转。

十七届三中全会前,由于中共总书记胡锦涛九月三十日在安徽考察农村改革发展情况时指出,不仅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长久不变,还要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同时,要根据农民的意愿,允许农民以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自此,有关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引发了中国大陆内外各界重视,包括新华社在内,都开辟了专栏介绍当前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各种形式,有的官方媒体更在网上让农民及各界人士就此发表意见。

其中一种主流看法是,允许农民土地经营权流转是大陆农村土地向私有化迈进的一个重要开端,但官方媒体随即发表一篇中共中央党校专家的谈话,否认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土地私有化。

与此同时,中国大陆农业主管部门媒体的人员对此表现相对谨慎,一再强调要看十七届三中全会公报的口径再说,同时也指出,有关私有化的说法并不一定准确,只是媒体各自的解读。

据此,今天十七届三中全会公报完全没有提到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确实出乎意料,但情况究竟如何,还要看上述“决定”全文才能下断论。

值得注意的是,假如“决定”也没有触及“流转”,那这就不是一个小问题,而是涉及胡锦涛的讲话是否受到抵制的大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