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协避谈赔偿 民间:协议缺实质意义

2008年11月06日国际
[新唐人亚太电视 阜东 陈美生台北采访报导]“江陈会谈”中两岸签订食品安全协议,但是对于台湾人民关切的毒奶事件,海协会副会长郑立中仍坚称“无人工添加”,对赔偿问题完全回避不谈。台湾民众对中国食品安全的疑虑,仍难消除。

在江陈协议签署后的记者会中,双方出现不同意见,针对中国山东都庆公司的毒奶精事件,台湾海基会已设立求偿中心,但海协会却避谈赔偿问题。

【消基会副董事长 苏锦霞 律师】 受到损害的时候,赔偿应该怎么做,在这次的协议都没有说,没有对这些问题作深入的探讨,我们消基会在这里表示遗憾。

消基会表示,两岸签署的食品安全协议“像征意义大于实质意义”。

【消基会副董事长 苏锦霞 律师】检验的机制怎样把关,检验的机制以及双方检验的单位要怎样认可,必须要有很明确的规范,其实在协议中也都没有谈到。

消基会表示,为了保障消费者,中国进口到台湾的食品,都应该投保产品责任险,以避免不安全事故发生时,费者求偿无门。

【消基会副董事长 苏锦霞 律师】我们希望由我们这边的单位,不管是消保团体或者是民间团体,我要购买这些商品的厂商,能够到大陆去,自己去做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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