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脱维亚第二大银行被收归国有

2008年11月09日财经
(中央社拉脱维亚里加八日法新电)拉脱维亚总理高德曼尼斯今天说,拉脱维亚政府以象征性的三点五六美元,取得拉国第二大银行巴莱克斯银行百分之五十一股权后,实际上已将这家银行收归国有。

拉国政府经过九个小时马拉松会议后,高德曼尼斯今晚告诉记者说:“拉脱维亚政府今天决定,国家将成为巴莱克斯银行的最大股东,以稳定拉脱维亚金融体系,且不阻碍巴莱克斯银行的作业。”

他说,接管巴莱克斯银行的决定,符合欧洲联盟其他会员国支持它们国家银行的行动。

高德曼尼斯强调:“避免银行与金融体系作业中断,这是必要的。”

财政部与资金市场委员会说,政府将以象征性的两拉元(二点八欧元或三点五六美元),取得巴莱克斯银行的控制权。

高德曼尼斯否认拉脱维亚境内营业的其他银行也可能面临类似行动。

巴莱克斯银行是拉脱维亚第二大银行。

拉脱维亚于二零零四年加入欧盟,经济一度蓬勃发展,不过专家警告,拉脱维亚经济明年将陷入衰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