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治芬遭起诉求刑十五年 褫夺公权八年

2008年11月14日台湾
(中央社记者江俊亮云林县十四日电)云林县长苏治芬因涉嫌斗六市璟美垃圾掩埋场收贿弊案,今天下午被云林地检署提起公诉,检察官并具体求刑十五年、褫夺公权八年。苏治芬目前因本案遭羁押,并绝食以示清白。

苏治芬于本月四日清晨遭检方拘提后,因自认并未涉及不法而不愿交保,云林地方法院裁定收押,但并未禁见。苏治芬为了表示清白,自此开始绝食,今天已进入第十一天,因身体十分虚弱而强制就医,住进虎尾若瑟医院。

苏治芬是在本月七日晚间首次戒护送医,八日晚间强制治疗打点滴,十日中午出院返回看守所;十二日晚间再度戒护就医,十三日上午办理住院手续,目前还在虎尾若瑟医院住院观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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