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维权人士倪玉兰被判入狱两年

2008年12月19日大陆
北京维权人士倪玉兰﹐被法院一审裁定“妨害公务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家人认为审讯不公,而倪玉兰就表示会上诉。

倪玉兰案周四上午在北京西城区法院开审,她女儿董贝贝是唯一获得旁听证入内旁听的亲人。
董贝贝对本台粤语组表示,整个审讯只历时两个钟,妈妈在没有代理人下进行自辩,但以她的健康状况,根本应付不来。休庭时,她要求作为妈妈的辩护人,但被法官拒绝。此外,法官原本承诺妈妈还有自辩的时间,但休庭后,法官却突然宣判。
董贝贝说﹕“休庭后再开庭时,就直接宣判,我当时就感到很震惊,妈妈当时可能很愤怒罢,也没看到她有甚么反应。”
董贝贝认为审讯在不公平的情况下进行,法官要求倪玉兰证明自己无罪,但她一直被关押,受到管制,连纸笔都没有,如何搜证。她又说,倪玉兰当庭表示会提出上诉。
董贝贝说,这是她妈妈被关押八个月后,首次母女相见,两人对望时,倪玉兰激动落泪。
董贝贝说,妈妈的健康状况欠佳,审讯期间,一度心脏病发要休庭。
她说﹕“她的情况很不好,特别苍白消瘦,像木乃伊一样,讲话是显得很疲惫,听到公诉人说对她的指控及伪证时,有点激动,中间心脏病发,他们叫了救护车,休庭约20分钟。”
法院日前公告案件会在第十三庭审理,因此,倪玉兰的丈夫董继勤及家人,还有近三十名北京访民提早到达法院,并取得旁听证。但法院临时宣布改在十五庭进行,而该庭只剩一个座位,结果只有倪玉兰的女儿董贝贝获准入内旁听。其他人只能在外面等候。
董继勤对未获准入庭旁听感到很愤怒,由于他于原来的辩护律师意见有分歧,于是决定改由自己为妻子辩护,但被法院拒绝,他认为不合法。
董继勤说﹕“法院先说我是证人,不能当代理,后又说我是利害关系人,不能当辩护人,这完全无法律依据,法例并无禁止证人或近亲属作辩护人。”
董继勤批评当局对妻子的指控是打击报复。
他指责﹕“法院不讲法也不讲理,这案件是西城区公检法,和开发商联合起来迫害倪玉兰。”
他计划聘请律师为妻子上诉。
47岁的倪玉兰原是律师。2002年,因拍摄西城区一拆迁户房子被强拆情况时,被警察毒打。其后更被以“妨碍公务罪”判刑一年,服刑期间被监狱员警打断一条腿。其后,她开始走上维权之路,长期关注拆迁户的权益,因而成为当局打压的对象。
今年4月,倪玉兰在阻止西城区城管人员强拆她家房子的院墙时,被抓到派出所,该所人员指倪玉兰“踢打”员警。其后,倪玉兰被以涉嫌“妨害公务罪”正式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