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大于法 台商大陆讨公道难上加难

2009年01月06日台湾
【新唐人2009年1月6日讯】(大纪元记者赖友容采访报导)台商周海鹏与江西省金球房地产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案,经近3年的诉讼终于获得一审的胜诉。但这件被江西省人大列为全省四大重点督办处理,且受到该省台办及海峡交流基金会等单位关切的案子,于上诉二审时被审判长黎章辉利用特权,以一审没有做鉴定评估为由,做出驳回一审裁定,发回重审。

对于这样的结果,让疲于奔命的周海鹏感到痛心。他强调,大陆是个人治社会,权大于法,何况共产党的招式恐怖啊,伸冤过程很不容易的。他说,大陆人联合黑社会组织对付台商是常有的事,因个人具有华侨身分才能勉强躲过追杀,如果换成台胞就很难脱身了。

一审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被公安明目张胆企图押走,出了法庭遭黑白道一路追杀,为了保命而逃回台湾的周海鹏,为了继续打官司讨回公道,后来的开庭,冒着生命危险的周海鹏仅敢赶到法庭附近,委由聘请的大陆律师代为出庭。

大陆法官办案 行为毫不避嫌

周海鹏表示,高院二审主审法官徐清华还没开始审理本案,就先对当事人公开发表个人观点,无视规定私下会见当事人;审判长黎章辉受上诉方律师观点影响形成个人观点,并将其告诉主审法官,造成主审法官明显偏袒的言行。

徐清华对待台商态度恶劣,并当众莫名咆哮律师,主审法官不跟当事人谈案子,避不见面的审判长,由省台办下文才勉强见面;周海鹏曾致函高院的纪检领导等逐级反映都没得到反应,因此便通过省人大找到高院院长,于11月3日提出回避申请。

可是高院院长于11月5日驳回审判长黎章辉的回避申请。周海鹏说,11月6日接到驳回通知当天马上提出回避复议,但审判长黎章辉利用特权在开庭质证后,不到一个星期,在复议书还未递交出去时,于11月14日就以一审没有进行评估为由,快速做出驳回一审裁定,发回重审决定。

大陆投资落得如此下场的周海鹏,不怕亲戚笑他、朋友数落他,他要揭开大陆不为人知的黑暗面,呼吁欲前往大陆投资者小心。

周海鹏为美籍台商,代表美国金山教育集团前往江西南昌投资,购买土地时被当地书记官员强行索取红包。2004年转而与金球房地产公司负责人胡建华合作投资希尔顿酒店,但这个无赖欲索求巨额租金,不但以停水断电手段干扰酒店经营、纠众到酒店内闹事,进而强行霸占酒店,公安派人到场也莫可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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