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1月21日讯】(中央社记者苏龙麒台北21日电)台北地方法院去年12月31日对力霸案宣判后,要求包括前东森集团总裁王令麟等10名被告,每星期三需到北院报告,王令麟今天到北院报到后,遭法官裁定羁押。
力霸案去年12月31日宣判,王令麟多罪合并共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并科罚金新台币7亿元,并没收犯罪所得3亿馀元。王令麟今天到台北地院法庭报到时,当庭遭到审判长李英豪羁押,确定必须在看守所过年。
至于羁押王令麟的原因为何?台北地方法院发言人黄俊明表示,还要再了解。
力霸案去年12月31日宣判,王令麟多罪合并共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并科罚金新台币7亿元,并没收犯罪所得3亿馀元。王令麟今天到台北地院法庭报到时,当庭遭到审判长李英豪羁押,确定必须在看守所过年。
至于羁押王令麟的原因为何?台北地方法院发言人黄俊明表示,还要再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