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赦台商 投审会:具吸引大型投资回流效果

2009年02月03日台湾
【新唐人2009年2月3日讯】(中央社记者何宏儒台北3日电)台商违规登陆,经济部再度调降裁罚基准。投资审议委员会表示,去年3月间放宽裁罚基准后,已吸引多件逾5000万美元登陆投资案回台投资;此次放宽裁罚将更具吸引台商回流的诱因。

投审会统计指出,自民国92年至97年底,包括检举、业者主动陈报、投审会调查,累计受理违法在大陆地区从事投资或技术合作案件2964件;其中2556件已裁定处分、327件不处分、81件处理中,裁罚金额累计新台币1.92亿元。

民进党政府曾于去年总统选前大赦台商;投审会去年3月10日修正“违法在大陆地区从事投资或技术合作案件裁罚基准”。

统计显示,自去年3月10日至年底,投审会累计受理登陆台商补办许可309件,约占裁罚基准于民国93年实施后累计总件数的1成;而这309件登陆投资案的总投资金额达15.85亿美元。

其中5000万美元以上的投资案,包括一件7700万美元、一件5900万美元、两件5000万美元的大型投资案。

 官员认为,放宽裁罚基准尤其对于吸引大型投资案回流具有相当诱因;此次修正后,将更具磁吸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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