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冠英事件 监委主动调查

2009年03月16日台湾
【新唐人2009年3月16日讯】(中央社记者李淑华台北16日电)因部落格文章风波,新闻局驻外人员郭冠英遭调离原单位并移送公务人员惩戒委员会调查,依法在这段调查期间,郭冠英不得申请退休。根据透露,监察委员黄武次也申请主动调查。

郭冠英疑似以范兰钦笔名在部落格发表辱台文章,新闻局已将郭冠英调离非主管职务,并移送公务人员惩戒委员会调查。

监察院方面,监察委员钱林慧君、黄武次两人也申请主动调查,由于黄武次较早申请,所以成案后应由黄武次调查。

钱林慧君接受访问时指出,根据公务人员惩戒法第7条规定,“公务员因案在公务员惩戒委员会审议中,不得资遣或申请退休。其经监察院提出弹劾案者,亦同”,因此郭冠英在接受调查期间,依法不可以请辞或退休,必须等候调查结果。

钱林慧君认为,郭冠英如果真以笔名发表辱骂文章,恐怕会被纠举,严重者,将面临撤职的处分。

她表示,过去不少案件显示,在监察院调查期间,有些被调查人申请退休,顺利领到退休金后,等到调查结果出来后,就算是被弹劾,所有退休利益所得也无法追回,“郭冠英依据公惩法规定,绝对不能在公惩会、或监察院调查期间,申请退休”。

钱林慧君指出,司法及狱政委员会上周召开会议时,会中曾讨论这些案件,未来监察院将严格调查为何会发生违法申请退休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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