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丙坤涉利益回避 陆委会依法处理

2009年05月14日台湾
【新唐人2009年5月14日讯】日前被马英九总统慰留继续担任海基会董事长的江丙坤,因儿子江俊德在大陆经营钢铁废铁进出口生意是否涉及利益回避或利益冲突,遭监察院已经发函要求说明,陆委会14号表示,民间团体接受两岸事务协商委托时便适用公务员利益回避法。

陆委会发言人刘德勋表示,根据两岸条例的规定,海基会董事长江丙坤适用公务人员利益回避法

陆委会发言人刘德勋:“两岸条例的规定,所谓民间团体接受委托的时候,两岸协商委托的时候,在这个期间要跟公务人员负同等的利益回避的责任,只要他进入受委托的阶段,他就要整个适用我们在公务员利益回避的整个法律以及相关的规范。”

海基会董事长江丙坤的儿子江俊德在大陆从事钢铁、废铁进出口生意,遭立委及监察院质疑江丙坤涉有利益输送的嫌疑。

立委罗淑蕾:“身为一个海基会的董事长, 身负两岸之间重大政策的谈判, 利益回避还是很重要”。

刘德勋表示,依照监察院所需要的资料 需要由江丙坤本人提出说明,将在收到江丙坤的说明后,尽速回覆给监察院。

新唐人亚太电视陈政祥、林佩缜台湾台北采访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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