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玉娇被定性“涉嫌故意杀人”民意愤慨

2009年05月20日大陆
【新唐人2009年5月20日电】中共新华网19号在关于邓玉娇案报道中称,已对民女邓玉娇刺杀淫官案定性为“涉嫌故意杀人”,并且正在被“立案侦查”。网络上还有消息称在大陆公安部领导批准下,邓玉娇已被巴东公安正式刑事拘留。大陆民众对此反应强烈。

江苏的张占帆表示,这次邓玉娇奋起抵抗,完全是正当的防卫,而当局将她说成故意杀人,他只能用丑陋和黑暗来形容。

(录音):“这种事情在我们这边发生过多次。以往这些无辜的少女采取自杀、跳楼等方式进行反抗。但这个人(邓玉娇)被强暴时,她用刀把他杀死了。中国政府说她故意杀人。我只用两个字来形容:丑陋!政府丑陋啊!没有办法,黑暗!我相信邓玉娇肯定是无辜的。而且我也挺佩服她的。这完全是正当防卫,而且也不存在防卫过当的说法。”

甘肃的张宇也表示,邓玉娇的行为完全符合现行法律规定的正当防卫的范畴。他质问那些定性邓玉娇“涉嫌故意杀人”的官员,如果这件事情发生在他的亲人身上,他会这样说吗?

他说:(录音) “如果这个女的是他姐姐、是他妹妹、是他女儿、是她妈,他会这样说吗?”

孙玉昆认为邓玉娇之所以被这样定性,是因为她是老百姓,被杀的是贪官,当今中国大陆的权力是为贪官服务的。

他说:(录音)“官方他就是维护这些当官的利益嘛,实际邓玉娇她就是属于自卫,但邓玉娇是老百姓啊!干坏事的、攻击人家的、要强奸人家的是当官的,现在的权利都是为当官服务的,在中国就是这样。现在在中国可以说大多数权利都掌控在贪官手里边,他们要维护贪官的利益。”

有的网友在留言中表示:“最后的处理结果将远远超出一切善良人能想像的极限。”“跪求正义,根本就不会有什么正义,正义历来属于不屈的人们,欧洲的历史也是这样写的。”

20号有消息称,北京有两名律师已经赴湖北巴东代理此案。

以上是由希望之声国际广播电台文芳、东海采访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