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通过证交税修正草案 公司债可免证交税

2009年05月21日台湾
【新唐人2009年5月21日讯】(中央社记者唐佩君台北21日电)行政院今天通过“证券交易税条例”修正草案,为衔接促产条例于今年底落日及避免股市受恢复课税冲击,授权行政部门未来得视经济发展需要,停征买卖公司债及金融债券的证交税。

行政院会上午通过证交税条例第2条之1修正草案,将送立法院审议;最主要是为衔接促产条例在今年底落日,如果没有相关法源,未来投资买卖公司债及金融债券都将要被课征证交税,若一旦恢复课税,对资本市场信心恐有冲击。

因此行政院今天通过证交税条例修正草案,若立法院审议通过,授权行政部门得视经济发展、资本形成及债券市场情况,停征买卖公司债及金融债券的证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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